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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04-08 00:00:00
名称:关于印发铁力市防返贫 防致贫 促增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铁政办发〔2022〕23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铁力市防返贫 防致贫 促增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办发〔202223

 

关于印发铁力市防返贫 防致贫 促增收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铁力市防返贫 防致贫 促增收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市政府九届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月1日

 

铁力市防返贫 防致贫 促增收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黑发〔2021〕8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黑农组发〔2021〕4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帮扶增收措施促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增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黑农办联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是我市系统内脱贫户和监测户(以下统称“帮扶户”和“帮扶人口”)均适用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遵循“政策分类分层实施、措施因户因人制定”原则,以“稳脱贫防返贫、防新贫、稳增收”为重点,对有劳动力未外出务工的家庭实行生产奖补鼓励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相结合对有劳动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家庭实行转移就业和就近就业相结合对没有发展能力和无劳动力家庭实行产业带动收益和社会综合保障帮扶相结合,促进帮扶户持续稳定增收

三、帮扶户风险管理

帮扶户实行“红、黄、蓝”3个颜色标注风险等级,动态管理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帮扶户的颜色分类、帮扶户的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开展分类帮扶。

帮扶户风险识别。按照家庭人均收入区间划分为三种类型,分三种颜色标注:一是收入在6000元(含)以下的为红色监测户;二是6000元—11687元(含)的为黄色预警户;三是11687元以上的蓝色安全户。具体人均收入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做相应调整。

帮扶户风险消除。对人均收入持续稳定且已经达到红色监测户收入标准以上、“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帮扶户,按照村级民主评议和村级公示的相关程序退出,经公示无异议后,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红色风险等级监测帮扶。同时,按照收入状况变更其为黄色预警或蓝色安全颜色管理,落实相应帮扶措施。

四、分类帮扶措施

(一)以增收为核心,拓宽增收渠道

创新产业、就业、资产资源“三增收”路径,有效拓宽帮扶户稳定增收渠道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等渠道增收的兜底贫困家庭,在享受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通过产业收益帮扶予以支持;对有劳动能力且有意愿发展生产经营或外出务工,通过生产奖补、交通补助、小额信贷等政策予以支持,全力推进帮扶方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1、产业增收。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完善政府+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帮扶户“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规范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和流程,在产业收益分配上,发挥市级统筹功能,分层落实市乡村三级产业带动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户持续稳定增收。

一是市级产业项目收益分配:(1)松风食品有限公司百万生猪屠宰项目、木耳大棚项目带动除光伏电站带动外的无劳动能力帮扶户;(2)建龙集团捐赠资金入股信合收益资金,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有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含帮扶户),按照发生费用扣除医保报销、保险理赔、各类救助等,对剩余个人支出超1万元的给予50%补助,补助上限为每户每年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

二是村级产业项目收益分配:(1)光伏电站收益,用带动参与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完全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参与本村公益性岗位的帮扶人口、参与本村临时性公益事业出工出劳的帮扶人口(含疫情公益岗);(2)神树村冷库项目、桃山镇新建村森林猪项目、年丰村萌宠部落项目等14个村级产业项目收益优先用于本村使用,剩余部分可集中打捆由乡镇统筹用于本乡镇帮扶户增收。

三是对发展小菜园、小牧园、小农场、小菜窖、小药园不含“一分田”项目)特色产业的帮扶户,实行生产奖补,激发贫困家庭内生动力。

(1)奖补范围:精准实施1—2个短期见效增收项目。养殖业方面主要以牛、猪、羊、鱼、鸡、鸭、鹅、兔等为主。种植业方面主要以优质粮油、蔬菜、山野菜、中药材、食用菌等为主。

(2)奖补标准与资金来源:按照2021年底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锁定的帮扶户,2022年本户中有劳动能力人口且未整户外出务工家庭,当年一次性投入在5000元以上(不含“一分田”项目资金),为鼓励持续发展生产经营,连续三年给予生产奖补,按每年300元、500元、800元递增给予奖励。资金来源为市级产业项目收益资金。帮扶户投入资金和奖补资金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络组)牵头村委会共同予以确认,由乡镇负责审批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络组)各乡镇

四是继续推进实施“一分田”项目,鼓励帮扶户发展庭院经济,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激发帮扶户内生动力两个层面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

2、就业增收。对有劳动能力的帮扶户,要把“短期靠打工、中期靠产业、长期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就地进厂、外出务工、劳务输出等形式多渠道促成其就业或再就业,全力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动态就业率持续增长。

一是对外出务工家庭进行交通补助。(1)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帮扶户,一次性给予交通补助500元/人/年;(2)省内、市内(本村以外)连续务工1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元/人/年交通补贴。以上两项补贴资金均由市本级财政列支,申请补助流程参照铁力市2020年外出务工交通奖补方案(铁人社发〔2020〕16号

二是对于村级公益岗和灵活务工岗位工资按照市政府八届九十四次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铁政纪字202139号执行。

责任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乡镇

三是市属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优先安排使用有劳动能力的帮扶人口,项目投入资金在1000万(含1000万元)以上的,至少安排使用2名帮扶人口

责任单位:人社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乡镇

3.资源资产增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资源,通过村集体决策程序决定村集体收益资金不超过5%统筹用于保障本村帮扶户增收。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以防返贫为目标,建立防贫机制

对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重点人群进行动态监测,以精准为主线,打造帮扶链。通过实施防贫保险、重大病生活保障、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等保障性防贫措施,尽全力做到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防止形成新的贫困人口。

一是探索设立“防贫保”。为低收入农户和非持续稳定帮扶户进行防贫保险救助,按照本地农村常住人口数量,框定“防贫保”投保基数,参保人数不记名、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实行动态管理,实现“防贫保”服务群体共享,发挥保险防贫作用,有效控制贫困“增量”,投保资金来源为建龙集团投资收益。

    责任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保险公司

二是对无劳动能力帮扶户进行兜底保障。强化对其低保、医疗、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的监测对象,要对符合医疗救助人群,及时给予医疗救助核销,将医疗费用降到其可承受范围内;对因意外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存在风险帮扶人口根据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有关规定启动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通过采取“普惠+特惠”办法,密织防止帮扶户返贫、低收入人口致贫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确保其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民政局、医保局、各乡镇

三是设立低收入帮扶户增收励资金。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人均收入低于11687元、通过务工和自主发展生产经营且较上年同比增收10%以上的,按家庭人口人均100元,增收20%以上的,按家庭人口人均150元,在9月底前兑现。帮扶户收入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络组)牵头村委会共同予以确认,由乡镇负责审批。资金来源为建龙集团入股信合收益。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财政局

(三)成立社会救助资金池

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社会资金参与救助为补充,对帮扶政策资金解决不了、优抚政策不能覆盖的帮扶户,通过社会救助池兜住底线,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安全底线。定向捐赠扶贫解困资金统一存入到市财政扶贫解困专项账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特殊情况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由各乡镇确认,向乡村振兴局出具正式文件,乡村振兴局汇总经市领导签批后,由财政局拨付,资金来源为建龙集团入股信合收益和各种定向捐赠扶贫解困资金。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局、财政局、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核心任务,促进帮扶户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市乡村三级要承担主体工作责任形成乡村振兴局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各乡镇和帮扶部门全程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帮扶单位要提前研判帮扶户可能存在的减收风险,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根据帮扶户返贫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落实帮扶增收措施,做到因户施策、因人定策,确保帮扶户稳定增收。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各责任单位要严实工作作风,严格履行相关会议和公示公告程序,严把审核关口,对于确认的奖励资金8月末前由各乡镇向乡村振兴局出具申请拨付文件,乡村振兴局统一向市政府申请资金,各乡镇9月20日前拔付到帮扶户的一卡通账户。本办法中关于建龙集团捐赠资金入股信合增值收益救助有致贫风险农户,为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由乡镇向乡村振兴局出具拨付文件,乡村振兴局统一向市政府申请资金,采取提前拨付方式,每个乡镇提前预拨付2万元。交通奖补由市人社局发放。

本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实施,试行期一年。

 

【图表解读】铁力市防返贫 防致贫 促增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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