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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工业信息科技局
发文日期:2022-10-11 09:58:35
名称:铁力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文号:铁政规〔2022〕2号
有效性:
铁力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为了推动我市工业振兴,实现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此政策措施。

一、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1.支持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支持我市特色农副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按市场需求设计产品包装,大力提升农副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企业购买创意设计服务的,按省级奖励资金总额的20%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与创意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省级奖励资金的20%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支持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前期策划。对市级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聘请第三方专家机构开展产业链建设谋划、设计、跟踪服务或开展支撑新兴产业战略研究和重大项目论证的,按合同金额单次服务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推动企业加快成长

3.支持企业入规。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4.支持企业深耕细分市场。引导中小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提升专业化生产服务、协作配套。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的企业,在省、伊春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伊春市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5.支持企业上市(挂牌)。鼓励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市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给予分阶段补贴,具体标准为:对在黑龙江证监局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企业上市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受理、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在境内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重组上市,以及在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且上市融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在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紫丁香”专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的股份制企业,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最高15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推动创新能力提升

6.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能力。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及奖励资金的,再给予伊春市级资金20%额度的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连续支持3年;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本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本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加强企业设计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的,本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7.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获得首台(套)产品认定及省级、伊春市级奖励的研制企业,再给予伊春市级资金20%额度的奖励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万元;对研制企业购买首台(套)产品“综合险”的并获得省、伊春市保险补偿的,再给予伊春市级补偿资金20%额度的奖励,单户企业最高10万元。(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推动发展环境优化

8.支持构建产业发展环境。支持通过资本运作,盘活闲置土地和资产,对重点引进的补链延链强链、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重大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全面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服务理念、服务思路、服务举措和服务细节,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更优质服务保障。对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实行备案承诺制,实现不见面审批企业自行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基础数据,不需要提供其他任何前置件,企业对自己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企业填完信息,自行通过平台打印备案承诺书,即视为备案。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专人服务,第一时间为工业项目办理土地、规划审批手续,为项目实施提供前期保障。(市发改、市工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营商局)

符合省级、伊春市级奖励政策的,由相应职能部门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落实,符合本级奖励政策的,由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认定做好政策落实。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用期2年。

【视频解读】关于《铁力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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