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伊春市委、市政府及我市关于全力实施工业振兴计划的决策部署,巩固实体经济根基,推动我市工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为了推动我市工业振兴,实现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此政策措施。一是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二是推动企业加快成长;三是推动创新能力提升;四是推动发展环境优化。 三、文件依据 《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伊春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工业企业及产业项目。 文件执行期限: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末。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政策措施》共8条:一是支持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二是支持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前期策划;三是支持企业入规;四是支持企业深耕细分市场;五是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六是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七是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八是支持构建产业发展环境。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之前未出过类似的文件。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符合省级、伊春市级奖励政策的,由相应职能部门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落实,符合本级奖励政策的,由责任单位共同研究认定做好政策落实。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用期2年。
相关文件:铁力市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