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监管力度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社监管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各乡镇合作社辅导员结合规范章程、规范民主管理、规范经营运转、规范财务管理“四个规范”对辖区内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行业指导。成功举办了“互联网+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班,切实增强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业务骨干销售产品和实际操作技能水平。积极召开了铁力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解决了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内部管理、盈余二次分配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民合作社管理。同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将“空壳社”“僵尸社”及没有按时报送信息或在年报中弄虚作假农民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不得纳入示范社评定和政策扶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