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明白卡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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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补贴对象:铁力市域内(不含农场),安装秸秆还田监测仪并实施作业的农机户、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一)全量还田作业补贴

1.补贴标准: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40元;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5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5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作业标准附后)。

2.兑付流程: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作业者填写《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验收单》和《作业合同》,经乡村两级对作业地块实地核实验收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拟补助面积和补助对象名单,并在市、乡、村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市财政局组织补贴资金发放各乡镇、单位后给作业者。

(二)部分离田部分还田作业补贴

同一地块40—70%的秸秆进行离田,剩余60—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补贴。

1.补贴标准: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32元;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鼓励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作业标准附后)。

2.兑付流程:同全量还田作业补贴兑付流程一致。

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一)省级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1.补贴对象:纳入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

2.补贴标准:①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省内玉米、水稻秸秆量(不含玉米青贮,开展玉米青贮的按国家粮改饲有关政策执行),省级每吨补贴2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②秸秆高值化利用项目,根据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省级每吨补贴30元,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600万元。

3.兑付流程:由各乡镇、市直责任部门、“南三局”公司认定享受补贴项目主体,对所属范围内离田利用项目进行核实、验收、公示,留存相应佐证资料,并对秸秆离田利用进行建档、存档管理。同时,要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拟补助数量和补贴对象等信息汇总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对区域内享受离田利用秸秆总量进行核定,将主体名称、利用方式、利用量等信息据实录入到国家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由市财政局组织补贴资金发放。

(二)省级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

1.补贴范围:铁力市域内(不含农场)对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各类主体和农户。

2.补贴标准:为保证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地块后续正常耕种,对玉米、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根茬进行处理的(非监测还田作业补贴地块),省级每亩补贴10元。

3.兑付流程:乡村两级建立秸秆离田作业台账,登记离田作业信息,认定核实离田作业后残余物处理补贴项目主体。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确认后,由市财政局组织发放补贴资金,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拨付凭证。

 

政策咨询电话:2239067

 

因《2022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尚未正式下发,此政策明白卡相关内容如与下发后的正式文件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