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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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部门:铁力市就业局;

2.办理地址:铁力市人社局504就业局职业能力建设;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依据:1、《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政〔2015〕143号)。

5.办理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国务院、人社部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

6.申请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国务院、人社部和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

7.申请材料:(1)填写《职业培训学员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学历证明(4)就业证明。

8.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定点培训机构提交材料报名。2、定点培训机构进行材料初审。3、人社部门审批开班。 4、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9.办理结果:《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10.送达方式:发放;

11.监督及投诉电话:0458-22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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