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铁力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0-11-16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3

                             

铁力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服务

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顺利落地见效、生根开花结果,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阳光雨露”、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两次考察黑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伊春市的特指要求,紧紧围绕落实省委、伊春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铁力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经济工作、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转变作风,重塑铁力投资营商新环境,唱响“你来投资发展,我负责保驾护航”的主旋律。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融转服”的工作理念,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帮人成事”的工作格局,破除“投资不过山海关”的“紧箍咒”,紧盯前沿问题、聚焦专业问题、解决具体问题,以优良的工作作风,积极的工作劲头,全力以赴推进我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实行政府主责、分级管理。签约项目服务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承接项目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评工作。签约项目服务保障主管部门包括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政府明确的职能部门。

(二)集中会办。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服务保障主管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协调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开项目落地服务保障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包保领导、组建推进专班、明确牵头领办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问题。

(三领导包保。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负总责。包保领导应及时掌控签约项目的进度情况,协调解决服务保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督促项目推进专班、牵头领办部门、各审批环节牵头部门履行服务保障责任,适时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情况统筹调度,经常性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原则每月至少听取1次项目推进情况)。

(四)专班推进。要组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专班,指定牵头领办部门,负责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从开办企业到投产全流程的审批服务事项、政策咨询等组织、协调工作。专班设置方式和人员构成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牵头领办。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应由市政府指定一个行业部门牵头领办,负责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推进。牵头领办部门要全程负责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服务保障的日常工作,落实责任领导并指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的“首席服务官”,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事项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单位负责协助牵头领办部门完成各阶段审批工作。

“首席服务官”应履行如下职责:

1、指导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熟悉审批事项涉及各职能部门的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

2、协助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分阶段准备申请材料,帮助办理审批相关事宜。

3、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向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4、及时发现审批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矛盾应及时上报。

部门帮办。各审批部门应各指派一名“服务专员”,协同配合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专班或牵头领办部门的“首席服务官”,认真做好权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保障工作。对于市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可根据项目投资单位的要求提供帮办服务,由市政府根据签约项目主体的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专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1、协助项目推进专班或“首席服务官”指导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熟悉本部门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协调帮办权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宜。

2、对本部门审批环节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推进专班或“首席服务官”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反馈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七清单管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后,确定项目推进的工作专班、牵头部门的“首席服务官”要及时落实帮办事项清单和提供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在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基础上,明确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需要帮办问题,形成清单,落实责任,销号管理,及时破解签约项目投资方遇到的问题。要向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方提供从落户到竣工阶段所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手续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以及责任单位负责人、服务专员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实现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照单服务保障。

强化关键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全流程划分为“企业开办、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七个关键控制点。企业开办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开工建设、投产阶段由牵头部门负责。各推进专班、牵头部门要依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实施关键点管控,把各关键点内的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细化分解为若干个具体事项和时间节点,绘制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对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实施“挂图作战”,要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关键点预警管理,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掌握各关键控制点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和完成质量。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信息共享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推进专班、牵头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定好信息报送专门人员,及时将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信息向签约服务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推送,及时通报项目主体在审批、基础建设、项目运行各阶段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进展的情况。

(二)建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库。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对全市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梳理,全方位多角度核准项目信息,建立项目信息统计报表,实施动态管理,明确重点推进的项目。同时,对终止实施的项目要分析具体原因并及时清理出库,对新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要及时填报入库。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督办,重点督办签约项目履约、审批服务、政策承诺兑现等情况,建立负面清单,对出现设置障碍、拒商门外的,失信违诺、欺商坑商的,拖拉推诿、消极作为的,吃拿卡要、关门宰客的,破坏投资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有权部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