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业经市政府九届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铁力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伊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还存在总体质量水平不高、基础设施薄弱、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菜园开发利用、龙江民居建设“4+2”重点任务,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突破、建设现代化新铁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农村基础条件、村庄规模、民俗文化和人口流动,实行村庄分类。合理确定任务目标、模式标准,分步实施,分期建设,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秉持城乡一体化理念,坚持先规划后实施,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互促互进。 立足农村,突出特色。按照村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结合生态资源、地域文化、民俗特点,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村民主体,多方共建。突出自下而上,强化为农民而建思想,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政府为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注重质量,健全机制。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务实效、求好不求快,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坚持质量优先、从容建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建设、推进和管护长效机制。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落实市政府负总责,部门、乡镇抓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制度,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常住户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争取达到9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争取全市所有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全部达标,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农村菜园有效规划,实现综合开发利用;村庄管护机制基本建立,95%以上村庄实现干净整洁有序;龙江民居建设特色彰显。 (四)总体思路 结合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村庄规划布局,根据村庄特点、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分类建设特色型、美丽型、提升型、基本型四种类型村庄。 第一类:特色型村庄。对旅游资源丰富、民族历史文化浓郁且基础条件良好的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菜园全面开发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龙江民居建设取得成效。 第二类:美丽型村庄。对省级美丽乡村、基础好的中心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第三类:提升型村庄。对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置,生活污水治理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第四类:基本型村庄。对地处偏远、规划撤并不再保留和基础条件较差的村庄,以及空心化程度高的小型村庄,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村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处置,基本建立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制度,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五)推广适宜铁力市改厕模式。在完成农村常住户卫生厕所普及率86.1%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坚持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选择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符合我市户厕建设技术要求的改厕模式和产品。 (六)分类有序推进农村改厕。以特色旅游村庄、美丽宜居村庄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郊村、中心村厕所改造。2022年争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排查整改回头看,2022年4月中旬前完成全面摸排,7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基层组织能力强、农民群众意愿高、后续管护有保障以及同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治理的村庄优先推进。有条件的村庄集中建设,整村推进,建一处、成一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城郊村农户室内水冲厕所,有序接入城镇管网系统。距离城镇较远、农户居住集中和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因地制宜建设管网式水冲厕所。分散居住的农户,推广集成净化槽式厕所等单户型厕所,实现就地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具备建设水冲厕所条件或农民暂时不愿意建设水冲厕所的,建设室外卫生旱厕。加强原有化粪池式厕所维护管理。新改建户厕应入户进院,新改水冲式厕所应入室进屋。农户新建房屋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农民自建或基层组织建设,农民自愿申请,适度出资,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2022年,争取新建1个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到2025年末,乡村旅游厕所环境卫生得到整体改善。 (七)实施全程质量监管。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建筑材料、陶瓷等盥洗用品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建筑材料行为。鼓励农户自行采购卫生间内部设施、设备。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格确定并执行农村改厕选材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严格组织工程材料进场验收,组织施工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和建设标准组织施工。鼓励村和农户自行改厕。严把施工安全关,建立安全施工制度,规范农民或施工人员作业标准,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全面推广使用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农村改厕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八)加强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根据地理环境、居民生活习惯、经济水平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现状,采取分散式、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式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结合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结合畜禽粪污治理,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成立乡村改厕服务站,县乡村设立运维服务电话。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2024-2025年,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县建设,初步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及时解决改厕难题。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九)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实现农村污水管网与城镇管网并网收集。推广区域管网收集、分散或集中处理、原位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模式。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时限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到能治尽治。2022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25%以上。到2025年末,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40%以上。 (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管控和分区分类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和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2022年,以六类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累计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末,累计完成2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最大限度就地就近利用。优先建设运行费用低、规模适度、管护简便的治理设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稳定运行。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同步规划建设。 (十一)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建立排查任务清单,排查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遏制农村污水、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等产生黑臭水体。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闭流区泡泽等延伸。进一步发挥各级河湖长制作用,推进河湖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加大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进一步完善“智慧水利”平台建设。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十二)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打破城乡和区划界限,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出口问题。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治理路径和“农户初分+堆肥中心二次分拣”的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降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建立健全日常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系统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治理效能。压实乡(镇)、三局一场、林草局等各相关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主体责任,逐步补齐农垦、森工集团改革后移交的农、林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短板。2022年,逐步将“三局一场”并入我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到2025年末,我市农村及“三局一场”作业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达到全面稳定运行。 (十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村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推荐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分拣堆肥中心使用,2022年,分拣堆肥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垃圾分拣基本达标,有机垃圾堆肥量计划达到30%。到2025年末,农户生活垃圾分拣全部达标,有机垃圾堆肥量计划达到100%,分拣中心使用达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2022-2023年,积极争取全省供销系统固定或流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政策,争取建设回收网点1个以上。到2025年末,争取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总数达到5个以上。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22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到2025年末,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五、提升村容村貌整体水平 (十四)强化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大力推进村庄整洁和庭院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六清一修一改一建”(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柴草垛、清理残垣断壁、清理村内沟塘、清理农户庭院、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修复杖墙栅栏,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村庄清洁制度)为重点,做好村庄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和整治,由“清脏”向“治乱”转变,由“村庄”向“庭院”延伸,由村内向周边拓展。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美化环境。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2022年,开展应急服务站建设,编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演练,开展应急预警广播建设,进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成部分行政村消防取水口建设,为部分乡镇配备消防车辆。到2025年末,应急服务站基本建立,应急预案编制科学完善,应急演练全面规范,应急预警系统智能多样,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完善,全面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升农村火灾自救水平。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广农民乐于接受、技术成熟、成本适中的冬季清洁能源技术模式,转变农民“取暖、烧水、做饭”用能方式,提高清洁能源入户率,改善村屯柴草乱堆乱放状况。推动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加快村庄道路提档升级,改善农村出行条件。2022年,在已完成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基础上,拟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5公里。到2025年末,拟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0公里。 (十五)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工作,以护村林建设、街道绿化、庭院绿化、休憩场所绿化、废弃闲置地绿化为重点,以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全面保护村庄绿化成果,着力提升村庄绿化质量。引导农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到2025年末,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38%。围绕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2022年实施铁力市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年底完成一道河、二道河、三道河入依吉密河口拦河闸建设。到2024年末,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全部竣工,并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六)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规范,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建设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各类名村名镇争创工作,建立名村名镇清单,切实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成效。开展传统民俗文化开发利用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型、美丽型村庄建设集村史介绍、民俗展示、规划公开、乡风传承、科普阅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文化馆室。2022年,村级文化活动室力争全覆盖。到2025年末,村级文化活动室进行提档升级。发挥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实施“美丽乡村+”,融入红色基因,注入文化灵魂,彰显乡村风情,培育旅游乡村。2022年,积极推进乡村旅游项目。2023-2025年,开展乡村旅游从业者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乡村旅游从业者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 六、着力推进农村菜园开发利用 (十七)全面优化建设布局。重点发展离市区和乡镇周边村屯,特别是离哈伊、鸡讷、桃南等公路近的村屯进行菜园开发利用。通过订单、合作协议等方式进行种植,吸引社会资本,引导农户投资投劳,完善庭院基础设施。2022年,新建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15个。到2025年末,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总数达到61个。结合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村和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深入实施“巾帼生态小菜园”工程。2022年,积极打造省级试点村1个,培育巾帼生态小菜园代言人1名。到2025年末,打造省级试点村4个以上,培育巾帼生态小菜园代言人4名以上。创新私人订制、线上销售、众筹互联等多元营销模式,辐射带动菜园开发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绿色化、一体化、有序化发展。 七、稳步推进龙江民居建设 (十八)因地制宜建设民居。引导推广应用龙江民居建设示范图集。黑土风情类龙江民居,立足我市山林、平原分布状况,深入挖掘森工、垦荒等文化特点,突出民俗风情和就地取材等建造特色,避免与城镇住宅在设计建造上同质化。文化融合类龙江民居,依据中外文化融合交汇特点,打造具有异域风情特色的龙江民居。民族特色类龙江民居,立足人口较为聚集和我市特有的满、朝鲜等少数民族,深入挖掘民族文化,有效沿袭和应用民族建筑样式和符号,加强传统建筑和村落保护。 (十九)强化民居管控。积极开展龙江民居建设示范图集技术培训,提升特色民居建设水平。组织协调规划师、建筑师送技术下乡活动,加强民房设计技术指导。加强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民居风貌管控引导。 (二十)实施试点推进。突出龙江特色民居建筑形态,完善民居风貌,推广节能材料,降低建设成本,扩大图集应用范围,着力建设一批特色突出、造价适宜、既美观又实用的试点村,以点带面,引领全市农村龙江民居加快建设。到2025年末,建设龙江民居试点村3个。 八、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二十一)健全管护体系。逐级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运营单位责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体系。鼓励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模式。探索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返乡创业能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和管护。 (二十二)建立长效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确立每年3月25日为铁力市村庄清洁行动日,3月25日-31日为村庄清洁行动周。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促进设施长效运营。 九、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二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2022-2025年,开展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工作,逐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争创全省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县。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2022年,开展议事协商试点,根据实际,选取有条件的行政村作为村级议事创新实验试点。发挥群众性组织作用,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倡导乡风文明,纠正不良陋习。 (二十四)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到2025年末,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占比达到70%,文明村占比达到75%。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等文明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2025年,做好新一轮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健康村镇2个以上。 (二十五)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将参与环境整治、培育良好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环境卫生等移风易俗“红黑榜”,强化村民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通过网上宣传让环境整治家喻户晓,全市8个乡镇全部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农村妇女作用,带动家庭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庭院环境,打造美丽庭院。推出“三个一批”(一批“美丽家园乡镇”、一批“美丽家园村”、一批“美丽家园户”),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争创省级“美丽家园县”。推广“积分制”,推动建立“道德银行”,提高农民群众自觉意识、主动意识,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积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和运维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绿色有机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2022-2025年,争取打造3个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乡村旅游主题村,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志愿援助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建设。 (二十七)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村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依法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整治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二十八)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技术人才培养,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管护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提高基层技术水平。 (二十九)加强制度规章建设。健全完善村庄清洁、农村卫生厕所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经营者建立建材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十一、强化组织保障 (三十)强化责任落实机制。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职责。落实市政府负总责,部门、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将定期研究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靠责任,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 (三十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开展争创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活动,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引导农民深度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避免政府大包大揽。逐步形成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工作路径,促进建管责任一体结合。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完善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鼓励推行城乡一体运行管护机制,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建设顺序和年度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三十二)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监督检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市级有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随手拍+明查+暗访+整改”组合拳,建立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调度、排名、通报、约谈等督导机制,注重平常调研检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常态化、长效化。 (三十三)强化考核评估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相关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将所有乡镇纳入整治提升范围,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中,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方案中有关指标为预期指导性指标,不作为考核依据。实行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价擂台赛制度,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激励各乡镇争先进位、比学赶超。2025年末,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将以县为单位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报省委、省政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步较大、成效明显的地区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三十四)强化规划指导。按照自然资源局村庄分类,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加快推进铁力市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结合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实施,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屯)”、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人口长期不在本村居住的“空心村(屯)”,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做好搬迁撤并整合工作。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三十五)强化营造浓厚氛围。突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快手、抖音等网络新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推广各乡镇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乡镇、村屯要通过大喇叭、宣传栏、文化墙、微信群、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浓厚氛围。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顺利实施,成立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晓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东海 市委副书记 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栾 皓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宏杰 市政府副市长 娄春阁 市政协副主席、工信局局长 赵 月 市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恺琦 团市委书记 于新海 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宇 市发改局局长 刘士东 市财政局局长 刘明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建微 铁力镇镇长 刘鑫宇 市政府办主任 李 莹 市供销社书记 杨大鹏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伟明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肖民弼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绩鑫 市民政局局长 张正刚 市交通局局长 张秋慧 王杨乡乡长 张洪亮 铁力供电公司总经理 金洪刚 年丰乡乡长 周兆君 市文旅局局长 周丽娟 市工信局副局长 周靖欣 市妇联主席 郑 岩 工农乡乡长 赵晓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晓明 双丰镇镇长 高 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明达 桃山镇镇长 高建军 市水务局局长 康恒鹏 市卫健局局长 梁先宝 神树镇镇长 谭宏建 市林草局局长 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东海、许志坚兼任,副主任由赵晓光、田玲、李春光兼任。负责日常情况综合、协调指导、督办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分别负责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 1、农村“厕所革命”推进组 组 长:栾 皓 市委常委、副市长 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赵 月 市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于新海 生态环境局局长 田 玲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康恒鹏 市卫健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日常推进。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组 组 长:栾 皓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赵 月 市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日常推进。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组 组 长:栾 皓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于新海 生态环境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铁力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日常推进。 4、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组 组 长:栾 皓 市委常委、副市长 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赵 月 市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于新海 生态环境局局长 田 玲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村庄清洁行动“六清一修一改一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菜园开发利用工作日常推进。 5、村庄规划推进组 组 长:栾 皓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高 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村庄规划工作日常推进。 6、农村卫生检查考核推进组 组 长: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田 玲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日常推进。 7、村庄绿化推进组 组 长: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谭宏健 市林草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负责村庄绿化工作日常推进。 8、龙江民居建设推进组 组 长: 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赵 月 市政协副主席、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刘士东 市财政局局长 田 玲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高 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龙江民居建设工作日常推进。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各牵头单位要围绕各项具体牵头任务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分解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表: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主要任务 序号 整治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总任务
目标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 分类有
序推进
农村改
厕重点推进美丽宜居村、旅游村、城郊村、中心村厕所改造。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达到95%以上。 开展农村户厕排查整改,排查问题厕所1073户,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2021年末全部整改完成。 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争取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排查整改回头看,2022年4月中旬前完成全面摸排,7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完成。 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管护机制。持续开展问题排查和农村卫生厕所使用宣传,达到好用能用愿意用,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使用率,争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各乡镇党委政府、林草局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 探索完善公共厕所模式,完善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开展公共厕所试点建设,规划公共厕所。 组织各乡镇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卫健局、生态环境局 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 完成乡村旅游景区厕所全覆盖。 强化乡村景区旅游厕所防疫工作。加强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争取新建1个乡村景区旅游厕所。 加强乡村旅游厕所环境卫生改善,健全乡村旅游厕所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厕所环境卫生改善,逐步健全乡村旅游厕所管理制度。 乡村旅游厕所环境卫生得到整体改善。 各乡镇党委政府 文旅局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 实施全
程质量
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施工安全关和竣工验收关。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 加强施工技术培训。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实施。 培育规范施工队伍。督促农村建材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实施。 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督促农村建材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责任。严格按照标准实施。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住建局、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推广使用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 完成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完善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 基本应用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 全面推广应用全市农村改厕信息管理系统。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厕
所粪污
资源化
利用采取分散式、集中式或纳入城镇管网式等方式收集处理厕所粪污。 摸透全市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 探索适合本市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模式。 开展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模式试点。 总结完善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成熟模式。 推广应用成熟的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模式。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文旅局 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机制。 开展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试点。 总结管护机制试点经验。 在全省率先完成试点县建设,健全完善全市管护机制。 初步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 建立乡(镇)级农村卫生厕所技术支撑服务机制。 建立村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支撑服务机制。 基本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厕所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作用。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 推进县
域农村
生活污
水治理
专项规
划实施推广区域管网收集、分散或集中处理、原位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末,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18%以上。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25%以上。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30%以上。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35%以上。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率先达到40%以上。 各乡镇党委政府、铁力农场公司 生态环境局 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5 加强农
村生活
污水排
放管控
和分区
分类治
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和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 以六类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个。 以六类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累计完成1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六类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累计完成2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六类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累计完成2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以六类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累计完成2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各乡镇党委政府、铁力农场公司 生态环境局 发改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 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推进符合条件的17个行政村开展资源化利用。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推进符合条件的21个行政村开展资源化利用。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推进符合条件的25个行政村开展资源化利用。 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技术规程》,推进符合条件的29个行政村开展资源化利用。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 按照省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的通知》,参加相关线上培训,并对乡、村两级开展培训。 结合农村改厕,开展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 6 加强农
村黑臭
水体治
理对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排查治理。 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排查任务清单,排查一处整改一处。坚决遏制农村污水、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等产生黑臭水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6 加强农
村黑臭
水体治
理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闭流区泡泽等延伸。 进一步发挥各级河湖长制作用,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推进河湖治理常态化规范化,以务实、高效、管用为原则,持续完善制定《铁力市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并开展实施;加大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与河湖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小微水体纳入到河湖长体管理体系和河道保洁工作中来,将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向纵深推进;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针对河湖现状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整治和综合执法;进一步完善“智慧水利”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出台河湖长制相关制度,并将小微水体管理成效纳入到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工作中。 建立健全小微水体管护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小微水体管理保护工作,共同营造爱水护水的良好风尚。 各乡镇党委政府 水务局 河湖长制成员单位 全面提升农村
生活垃圾治理
水平7 健全生
活垃圾
收运处
置体系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治理路径和“农户初分+堆肥中心二次分拣”的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逐步将“三局一场”纳入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继续全面推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治理路径,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建立日常运行管护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压实乡(镇)、三局一场、林草局等各相关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主体责任,逐步补齐农垦、森工集团改革后移交的农、牧、林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短板。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整治行动。目前我市林草局、农场等场所均未进入我市收转运体系,以上场所生活垃圾制度、模式等都存在严重短缺,需要补充,我市2021年我市农村收转体系已全部稳定运行,覆盖全市7个乡镇185个自然组。 将“三局一场”并入我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各项制度。 逐步向“三局一场”作业点延伸。 “三局一场”所有经营点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全部覆盖。 我市农村及“三局一场”作业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达到全面稳定运行。 各乡镇党委政府、三局一场公司 住建局 全面提升农村
生活垃圾治理
水平8 推进农
村生活
垃圾分
类减量
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分类设备已发放到位。 开展试验示范,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类模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从基础上提升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规范使用垃圾分类设施,达到理想效果。各乡镇加强引导宣传,以村为单位,将初分落实到农户。 总结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推广先进模式。分类达标的村为标准继续推进。 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范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分类先进的镇为单位向其它乡镇继续推广。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争取全市所有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全部达标。 各乡镇党委政府 住建局 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分拣堆肥中心全部投入使用,达到二次分类标准。 组织各乡镇陆续进行培训并要求乡镇对村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分拣堆肥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垃圾分拣基本达标,有机垃圾堆肥量计划达到30%。 继续推进分拣堆肥中心使用,清洁员生活垃圾分拣量增加,有机垃圾堆肥量计划达到50%。 继续推进分拣堆肥中心使用,农户生活垃圾分拣量持续增加,有机垃圾堆肥量计划达到80%。 继续推进分拣堆肥中心使用,农户生活垃圾分拣全部达标,有机垃圾堆肥量计划达到100%,分拣中心使用达标。 各乡镇党委政府 住建局 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 积极争取全省供销系统固定或流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政策,争取建设回收网点1个以上。 争取建设回收网点2个,总数达到3个以上。 争取建设回收网点2个,总数达到5个以上。 各乡镇党委政府 工信局、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 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 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6%;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7.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生态环境局 提升村容村貌 9 强化村
庄公共
空间整
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到2025年末,95%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 90%村庄达到干净整洁。 围绕“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以“六清一修一改一建”为重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年末实现95%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庄清洁行动不断巩固提升。 持续巩固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成果,保持95%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有序。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 摸清底数,制定维护安全隐患村庄清单。 开展维护安全隐患比较突出村庄治理。 开展一般维护安全隐患村庄治理。 开展轻微维护安全隐患村庄治理。 各乡镇党委政府 工信局、国网铁力电力公司、广电网络铁力分公司、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 推动应急服务站建设,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预警系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成部分行政村消防取水口建设,为部分乡镇配备消防车辆。 开展应急服务站建设,具备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应急演练,开展应急预警广播建设,进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成部分行政村消防取水口建设,为部分乡镇配备消防车辆。 应急服务站部分建立,应急预案编制完善,应急演练实施多样,应急广播系统全面建设,具有必要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建成消防取水口71个。 应急服务站初步建立,应急预案编制不断完善,应急演练多频多样,应急广播系统基本建成,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 应急服务站基本建立,应急预案编制科学完善,应急演练全面规范,应急预警系统智能多样,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完善,全面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升农村火灾自救水平。 各乡镇党委政府 应急局 消防救援大队 推广农民乐于接受、技术成熟、成本适中的冬季清洁能源技术模式。 加强宣传引导,推广清洁能源利用模式。 开展清洁能源利用设备使用评估。 因地制宜落实改气、改电、改生物质等技术路径,提高清洁能源入户率。 提高清洁能源入户率,改善村屯秸秆乱放状况。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改局 加快村庄道路提档升级 在已完成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公里。 在已完成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基础上,拟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25公里。 在已完成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基础上,拟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0公里。 在已完成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基础上,拟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0公里。 在已完成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基础上,拟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0公里。 交通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 提升村容村貌 10 推进村
庄绿化
美化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工作,着力提升村庄绿化质量。到2025年末,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38%。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 全面保护村庄绿化成果,着力提升村庄绿化质量。 2025年末,村庄绿化覆盖率力争达到38%。 各乡镇党委政府 林草局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计划总投资2.45亿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资1.225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债券资金,实施铁力市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年底完成一道河、二道河、三道河入依吉密河口拦河闸建设。 完成铁力市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中河道清淤疏浚、生态岸线改造任务。 铁力市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全部竣工。 水务局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农乡、王杨乡、年丰乡 11 加强乡
村风貌
引导加强对获得各类称号的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各类名村名镇争创工作。 调研、排查传统村落,建立名村名镇清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提出整改建议。 督促已获得称号的乡镇按照保护主体和责任分工,制定本乡镇传统村落保护目标,按照整改建议推进问题整改。 组织专家对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对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切实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成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 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文化馆室,培育和壮大特色旅游产业。 完成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整合旅游资源,谋划乡村旅游项目。 村级文化活动室力争全覆盖;积极推进乡村旅游项目。 逐步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利用率;按照71个行政村,每村1000元标准持续更新农家书屋图书;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开展乡村旅游从业者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逐步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利用率;按照71个行政村,每村1000元标准持续更新农家书屋图书;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宣传力度,加强乡村旅游从业者队伍建设。 对村级文化活动室进行提档升级;提升整体素质和接待服务水平。 各乡镇党委政府 文旅局 着力推进农村菜园开发利用 12 全面优
化建设
布局重点发展离市区和乡镇周边村屯,特别是离哈伊、鸡讷、桃南等公路近的村屯进行菜园开发利用。到2025年末,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达到61个。 我市建成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25个。 计划新建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15个,总数达到40个。 计划新建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7个,总数达到47个。 计划新建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7个,总数达到54个。 计划新建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7个,总数达到61个。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结合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村和菜园开发利用建设村,深入实施“巾帼生态小菜园”工程。 到2021年末,我市初步建成采摘式菜园88个。 积极争取省级试点政策,打造1个试点村,培育1名巾帼生态小菜园代言人。 每年争取1个以上省级试点村,培育1名以上巾帼生态小菜园代言人。到2025年末,打造省级试点村4个以上,培育巾帼生态小菜园代言人4名以上。 各乡镇党委政府 妇联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团市委(电商办) 稳步推进龙江民居建设 13 因地制
宜建设
民居推广应用龙江民居建设示范图集。开展龙江民居示范图集技术培训。组织协调规划师、建筑师送技术下乡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开展设计师、建造师下乡活动。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 强化民居管控 加强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民居风貌管控引导 结合村庄规划,加强民房规划许可把关和技术指导,加强宅基地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民居风貌管控引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 实施试
点推进扩大图集应用范围,着力建设一批特色突出、造价适宜、既美观又实用的试点村。到2025年,建设龙江民居试点村3个。 2021年建设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1个。 2022-2025年建设省级龙江民居试点村2个以上。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16 健全管护体系 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 初步建立“五有”体系。 全面建成“五有”体系。 进一步健全提升“五有”体系,加强规范管理。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交通局、水务局、林草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模式。 垃圾处理已实现“四个统一”模式;污水处理正在积极探索研究治理模式。 进一步巩固提升完善“四个统一”模式。 各乡镇党委政府 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17 建立长
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 探索研究治理机制。 开展一体化试点。 扩大一体化模式范围。 逐步建立一体化模式。 各乡镇党委政府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18 强化基
层组织
作用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结合全省方案,开展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工作,逐步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争创全省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县。 住建局 住建局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规范有序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年龄、学历实现“一降一升"。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载体运用,扎实开展“党员四包双承诺”“四整双培”“党员责任区”等活动;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党员红黑榜”“星级党员评定”等方式,激发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村屯整体环境提升。进一步加强村组织分类管理,对村级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的重点管理,问题突出的纳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贯彻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切实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扎实推动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加强管理运营和维护,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争取项目、完善项目库、盘活闲置资金、新增地源有偿使用等方式,力争年底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村。 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强化党员先锋模范的培育和选树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大环境整治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党员带头示范、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定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常态化培训,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持续推动重点村分类管理工作,将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点任务指标,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一约四会”组织机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抓实农村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增收。 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将环境整治进展缓慢、效果不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纳入重点管理。加大中央扶持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力度,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确保集体经济增收不反弹。 有序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动态管理、滚动整建、逐个销号、逐年提升。围绕“当好伊春县域经济领头羊、乡村振兴排头兵”目标,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 各乡镇党委政府 组织部 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18 强化基
层组织
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鼓励参与议事协商,让村民广泛参与“一事一议”,尤其涉及本村重大事务,组织全体村民或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依靠村民管理本村事务。 开展议事协商试点,根据实际,选取有条件的行政村作为村级议事创新实验试点。 完善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开展议事协商优秀案例征集。 总结推广议事协商经验。 各乡镇党委政府 民政局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19 普及文
明健康
理念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印发全市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通知。抽查督导各乡镇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情况。 督导卫生村、健康村创建推进情况。对已创建成卫生村的进行抽查复审。 加大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扩大卫生村健康村建设覆盖面。 各乡镇党委政府 卫健局 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参与第二十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命名活动,提高创建参与度。2021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55%以上。同时认真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动态管理,复查文明村镇创建情况。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督导文明村镇创建情况。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参与第二十一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命名活动,并争创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督导文明村镇创建情况。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县级及以上文明乡镇占比达到70%,文明村占比达到75%。 各乡镇党委政府 市委宣传部 教育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妇联、团市委 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印发进一步加强健康村镇建设通知,转发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标准及管理办法。组织有创建卫生乡镇意愿的政府进行申报。 做好复审期卫生乡镇的复审技术指导和调研工作。 做好卫生乡镇现场考核验收工作。做好督导迎检工作。 做好新一轮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健康村镇2个以上。 各乡镇党委政府 卫健局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0 完善村
规民约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将参与环境整治、培育良好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开展调查摸底,按照程序已有5个乡镇把环境整治、培育良好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通过网上宣传让环境整治家喻户晓,全市8个乡镇全部纳入村规民约。 指导乡镇按程序修订相关内容。 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 进一步推广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目标。 各乡镇党委政府 民政局 宣传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0 完善村
规民约发挥妇女作用,带动家庭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三个一批”美丽家园建设工作。 制定并印发“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五年行动方案。以“五治”“五净”“五美”为主要内容,采取现场观摩会、动员会、推进会,家家比、村村赛、乡乡评,美丽家园随手拍、拉练比武赛等多种形式,推出“三个一批”(一批“美丽家园乡镇”、一批“美丽家园村”、一批“美丽家园户”),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争创省级“美丽家园县”。 各乡镇党委政府 妇联 宣传部、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推广“积分制”,推动建立“道德银行”等回馈机制。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探索初步建立“积分制”、“道德银行”等回馈机制。 推广“积分制”、“道德银行”等先进典型经验。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完善“积分制”、“道德银行”等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普遍建立“积分制”、“道德银行”等激励回馈机制。 各乡镇党委政府 市委宣传部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团市委 有条件的乡镇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 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旅游乡村,培育3个省级重点旅游村。 积极引导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有机结合发展,争取打造3个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乡村旅游主题村。 各乡镇党委政府 文旅局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1 加强制度规章建设 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建材销售者培训制度。督促农村建材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推动经营者建立建材产品质量承诺制度。 各乡镇党委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