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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02-25 00:00:00
名称: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铁政办发〔2022〕12号
有效性: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5

 

 

                      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7月31日

              
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

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市农民合作社整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示范引领,创新机制方法,优化政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其成为振兴乡村、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合作社基本原则,鼓励先行先试,着力在解决合作社规范运行、推动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范例经验。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自优势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差异,因地制宜、因社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扶持作用,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合作社各相关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形成支持发展的合力。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2021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四、总体目标

以乡镇、村地域经济为基础,以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载体在全优势产业和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在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的覆盖一是加强合作社建设。力争到2023年种植业合作社达到200家以上,农机合作社达到50家以上,养殖业合作社达到50家以上,寒地黑土特色中草药合作社达到30家以上二是加强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立联合社和产业联合体,建立合作社联合社1家以上三是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力争到2023我市示范社达到2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社达到1家以上,省级示范社数量达到在5家以上级示范社占全市注册合作社数量比例高于1%级示范社达到10家以上,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有发展后劲的示范社四是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推进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合作社成员平均收入非成员增收25%以上五是提高合作社生产服务水平。农民合作社实际入社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产加销”一体化合作社发展到20以上,合作社托管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市乡两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全部建成,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建设内容

(一)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1、强化规范建设。一是完善章程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探索在农民合作社内部推进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行合作社财务委托代理,推动、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按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合作社年报。四是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合作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使用农民合作社应用财务管理软件、数字化治理平台,实行动态监测,提高指导服务部门扶持项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协调金融部门,简化担保程序,加大对合作社的信贷投放。五是加强档案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各种基础台账,实行社务公开。

2、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农民合作社利用资源禀赋,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一是培育发展生产服务能力结合黑龙江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整省推进试点工作,提升合作社在“耕、种、防、收、烘干”等领域的服务能力,鼓励合作社为小农户开展托管服务支持粮食类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积极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三是扎实推进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积极推进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城区、集镇、商贸市场设立合作社产品展销中心或专营店,提高合作社产品统一销售率,开展直供直销和农超对接,支持合作社建立网店和直播带货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帮助合作社拓宽经营渠道,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产品竞争力。四是参与乡村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五是强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允许将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按有关规定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出资的方式投入农民合作社发展相关产业,让农户共享发展收益。  

(二)促进联合与合作

3、推进行业性联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本地资源,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从单一种植业向“产加销”多种业务拓展,以主营业务为基础,向加工流通延伸。一是指导农民合作社相互之间,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主体间加强合作,增强带动能力,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二是加强合作社联合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成员依法自愿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收益。三是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农民合作社办公室。鼓励农民合作社依法向从事相关产业的公司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引导农民合作社围绕水稻玉米、大豆等主导产业以及中草药等新兴产业,推进产业链向精深加工延伸,加快发展适合农民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力争到2023年,全市“产加销”一体化合作社发展到20以上,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切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4、引导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统一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融合发展。

(三)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  

5、构建扶持政策体系。积极对上争取,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的财政贴息、奖补、金融贷款、大灾保险、农机具更新等支持政策,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

6、建立健全辅导员服务体系。依托市乡两级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拓宽合作社辅导员选聘渠道,面向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人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人才培养发展辅导员全面建成两级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管理机制,采取精神鼓励、物质奖励、社会荣誉赋予、辅导员认定等激励制度,激发辅导员内生动力,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辅导工作

7、加强合作社业务培训。一是围绕合作社组建和管理、农业科技应用以及农产品市场开拓等方面聘请专业讲师,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农村带头人领办创办合作社能力。二是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种植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内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等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其自身素质和发展能力

、实施步骤

试点期为两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一)准备阶段(2021年8月-2022年2月)

1、成立机构。成立市、乡两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机构,抽调各单位专业人员组成两级工作组,研究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乡镇试点实施细则。

2、开展调研。市、乡工作组围绕试点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全市农民合作社机构建设、规范管理、经营发展等情况。根据调研结果,针对性地提出试点工作意见。

3、宣传动员。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召集合作社负责人座谈、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4、组织培训。建立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并对全市辅导员进行全面培训,使其掌握上级政策、业务知识、辅导技能,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5、调查摸底。在市工作组的指导下,乡镇工作组对所管辖区内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掌握实情,继续对“空壳社”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分类进行处置,并按照实际运营情况进行登记造表,建立合作社台账。

(二)推进阶段(2022年3月-2023年2月)

1、组织实施。按照发展壮大单体合作社、发展区域性联合社,推进多主体联合、提升县域指导服务能力等重点工作内容,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

2、建章立制。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形成一套健全、完善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3、归档备案。制定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推进工作资料档案储存标准,实行全程留痕及可回溯管理方式,全面规范档案管理。

(三)检查验收(2023年3月-2023年5月)

各乡镇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市领导小组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四)全面总结(2023年6月-7月)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试点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国家农业农村部。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人民银行铁力市支行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赵晓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常务副局长胡耀斌任副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全面落实整推进试点方案的制定、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检查等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乡镇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

市发改局:负责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指导和立项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试点项目资金有效使用和监管;组织市内各金融机构与各经营主体对接,督促市内各金融机构改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服务,提供融资协调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对全市“空壳社”等合作社注销或吊销,贯彻执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规定和要求;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指导各类经营主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报;指导农民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和创建驰名商标;每季度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推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场所、畜禽养殖场、农业机械库房和设施农业等用地优惠政策;

市税务局:负责税务登记,贯彻落实上级优化简易注销相关规定;负责落实农民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应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每季度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推送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

市供销联社:负责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人民银行铁力市支行:负责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试点工作的电视及新闻等宣传。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市试点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乡镇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乡镇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对所管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实情,建立台账,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

(三)广泛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主流媒体,特别是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营造学典型、树典型、推典型的良好氛围。利用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机会,选树一批有头脑、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秀带头人。

(四)加大扶持力度。各项涉农资金项目要重点向农民合作社倾斜。鼓励农民带地入社,通过以奖代投、项目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

(五)强化督导检查。组建以市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牵头,以及相关部门配合的督查组,建立健全督导检查联动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和落到实处。

 

附件: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铁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吕晓光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宇 市发改局局长

刘士东 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微 铁力镇镇长

赵金良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莹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

金洪刚 年丰乡乡长

金憬鹏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工农乡乡长

赵晓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秋慧 王杨乡乡长

施晓明 双丰镇镇长

高  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明达 桃山镇镇长

曹立全 人民银行铁力市支行行长

梁先宝 神树镇镇长

解付华 市税务局局长

 

 

 

 【视频解读】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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