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分类: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1-11-26 00:00:00
名称: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铁政办发[2021]77号
有效性: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21]77号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力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专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铁力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专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八届六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铁力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和伊春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决定开展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巩固提升村庄(林场)清洁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和中央关于从点向面推开的要求,着眼全局和长远,保持热情和干劲,突出秋冬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开展好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努力打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美丽宜居乡村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层级推进。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为属地主体,由属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党委政府负责督导推动,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推动村庄(林场)清洁行动取得新进展。

2.坚持农民(职工)主体。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义务,调动村民职工参与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突出整治特点,明确差别化的整治标准,分类开展村庄(林场)清洁创建活动。

4.坚持教育引导。加强疫情防控和清洁家园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职工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传统生活习惯,培养农民职工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5.坚持长效运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健全村庄(林场)公共环境保洁机制,强化管护队伍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整治成效扎实长久,建立督促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整治任务及内容

(一)整治任务

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一定要深刻认识村庄(林场)清洁工作的复杂性、紧迫性,结合我市秋冬季农村(林场)生产生活特点,以“六清一修一改一建”为重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整治,消除死面死角,推动从面上清洁向庭院清洁拓展,由村村干净向家家干净转变,促进村庄(林场)清洁行动提档升级,推动村庄(林场)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二)整治内容

1.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边、田边、路边、河边及村庄(林场)主干道、活动小广场、小公园等村庄(林场)公共区域积存垃圾,由村内向村周边延伸。对村庄(林场)垃圾收集点、街道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储运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清扫清洗,力争做到垃圾“有序收集,定期清运”,确保收集点和转运站干净整洁。明确落实农家乐、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卫生保洁责任单位或个人,组织专人及时清理,配置大型密闭垃圾桶并及时清运,有序推行“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加强口罩等各类卫生医疗废弃物等特殊垃圾的收集、运输、消毒处理。

2.清理村内柴草垛。加大柴草垛清理入户宣传力度,动员农户自行清理自家院落堆放的柴草垛,以村屯为单位,因地制宜统一规划村屯柴草垛集中堆放点。堆放点要远离农舍、景点和公路,柴草垛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有条件的推广克山县建设“柴草仓”做法,以庭院小型柴草仓代替柴草垛。对一些堆积多年已氧化、碳化、腐烂的柴草垛,以及无主、弃置的柴草垛,采取集中处理或统一搬迁的办法,进行彻底清理。完成柴草垛出村的村屯,要在秋收后控制柴草进村数量,避免出现柴草垛反弹现象。

3.清理残垣断壁。对荒废、闲置的危房和断裂、损坏、失修的围墙,侵街占道、危及公共安全的私搭乱建及时进行拆除,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尊重农民(职工)意愿,对农户自有、经过维修加固可二次利用的建筑物,鼓励农户采取维修方式进行加固。残垣断壁拆除和维修加固后,各村要视情况同步做好场地平整和环境美化工作,做好由“清脏”向“治乱”转变。

4.清理村内沟塘。全面清理打捞村内河渠沟塘中废弃漂浮物,包括农药瓶、作物秸秆、塑料袋等各种垃圾,清理河岸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河道障碍物等。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着力恢复和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5.清理农户(职工)庭院。各属地主体要指导各村(林场所)保洁员督促农户(职工)及时清扫庭院内杂物,加强日常卫生管理。村民自主清理自家房前屋后的杂草杂物和积存垃圾,木柴、农器等物品堆放有序,闲置砖块、砂石不占道且有遮盖,提倡每家每户“垃圾不落地”,房内院落清洁整齐。鼓励村民争当清扫员,做好保洁员,推动村庄(林场)清洁由院外向院内拓展。

6.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以村为单位合理放置农业废弃物回收桶,设立回收点,鼓励农民积极清理、回收农资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科学回收和安全贮存工作,保证农业废弃物按规定科学贮存、运输、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做好畜禽粪污清扫、处理和合理利用,及时进行消毒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及时对病死畜禽尸体及圈舍和周边环境的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疾病传播。

7.修复杖墙栅栏。乡村要对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时期的杖墙和栅栏进行维护,对倾斜、破损、锈蚀部分进行修理,做到铁制栅栏整齐划一、绿植杖墙适时修剪、木制栅栏无断条、砖砌围墙无残缺,确保农户庭院杖墙和栅栏整齐美观,确保公共空间(如文体广场、村委会、集市、学校等)的杖墙和栅栏无损毁残缺。

8.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通过大喇叭、标语、宣传画以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载体为宣传媒介,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人人成为村庄(林场)清洁行动的倡导者、参与者,动员更多农民职工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林场)清洁行动,改变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畜禽粪污随意排放等不良卫生习惯。培养勤洗手、多通风等健康卫生习惯,加强村庄(林场)和农户室内室外环境消杀,筑牢疫情防线。教育引导农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9.建立村庄(林场)清洁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村日常卫生保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属地主体建立城乡一体化、市场化保洁机制。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属地主体建立“村庄(林场)清洁日”,发动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少花钱、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作用,将村庄(林场)清洁与民风民俗活动相结合,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召开联欢会、动员会等方式,使村庄(林场)清洁行动定期化、常态化,使村庄(林场)清洁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

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在实施村庄(林场)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三、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明年3月底之前集中开展两次专项行动(秋季专项战役和冬季专项战役),重点解决目前村庄(林场)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实现村屯人居环境基本干净卫生、公共空间和庭院秩序不断规整、村屯房屋布局整体面貌渐趋协调,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公共空间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时间安排

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211020日至1031日)。市级制定方案,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落实整治责任,建立清理任务台账。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2021111日至20223月30日)。从现在到2021年11月20日之前集中开展秋季专项行动,重点解决秋季村庄(林场)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从11月21日到2022年3月30日集中开展冬季专项行动,抓住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结合实际和民俗特点,对村庄(林场)人居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

第三阶段:验收检查(2021年11月21日—30日验收秋季战役;2022年4月1日—10日验收冬季战役)。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铁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专项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工作报告,报送伊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推进小组办公室。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秋冬季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办公室牵头推动,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要将此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抽调专人组建专班高效推进。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党员干部包户的联动机制抓好整治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要通过广播电视、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报纸、网络等方式,加强专项行动的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号召和引导广大农户(职工)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建设一批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达到整治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要建立健全村庄(林场)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明确村民维护村庄(林场)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推广“门前三包”等制度,切实增强农民(职工)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林场)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各部门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周调度制度、月通报制度。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每周五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视频解读】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林场)清洁行动

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资源大小:      下载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