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政发〔2021〕10号
关于同意使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
市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请示》(铁乡兴呈〔2021〕9号)文件收悉。经铁力市人民政府八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原则同意关于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意见。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全程监管好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此复。
铁力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