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政发〔2021〕9号
铁力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批复
市民宗局:
你局《关于年丰乡使用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请示》(铁统呈〔202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推进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原则同意你局使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7万元,用于年丰乡东河村楸道民宿项目,产权归属东河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属承租方所有。同时,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由承租方向村集体每年缴纳不低于投入资金6%的租金,作为村集体收入。
此复。
铁力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