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政发〔2021〕6号
铁力市人民政府
关于铁力市永鑫矿业有限公司
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应急联〔规〕发〔2020〕2号)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我市尾矿库安全风险,铁力市永鑫矿业尾矿库法定代表人胡军已向铁力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取消建设项目,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已提请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登记,依据《黑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政府于2021年5月24日在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经研究,决定对该尾矿库予以销号。
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监管。
铁力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