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政发〔2021〕4号
铁力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铁力市平安校车服务
公司校车运营方案重新申请许可的批复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为铁力市平安校车服务公司校车运营方案重新申请许可的请示》(铁教呈〔2021〕61号)收悉,结合你局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意见,综合铁力市平安校车公司提交的材料详情,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三十九条“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铁力市平安校车公司校车运营方案重新申请许可的意见。请你局及时会同公安、交通部门落实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市校车的运营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此复。
铁力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