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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林草局
发文日期:2022-12-16 14:39:17
名称:关于《铁力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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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力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的文字解读

关于《铁力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文字解读

林业和草原

202212月)

 

现将铁力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十三五”以来,铁力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持续推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生态基础,但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铁力市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为系统部署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编制了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铁力市湿地保护战略性文件,也是全市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行动纲领,为铁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级森林城市实现“美丽铁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法律法规

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 年);

2.《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21年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年6月实施);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19.《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2019年重新制定);

20.《黑龙江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二、规定、办法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

2.《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

3.《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4〕5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 办发〔2016〕89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9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号);

11.《黑龙江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黑财规〔2021〕6号)。

三、相关规划及文件

1.《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3.《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4.《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黑龙江林业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6.《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7.《铁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8.《铁力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0-2030年)》;

9.《铁力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

10.《全国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黑龙江省湿地名录》(2022年8

18日);

11.《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黑林草规〔2019〕

10 号);

1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

见》(黑政发〔2012〕11 号);

13.《关于印发

林草〔2019〕1 号);

14.《伊春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三、总体布局及建设任务 

    一、布局原则

    铁力市湿地保护规划的目的是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重点,正确处理重点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有序和有效地实施所规划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使规划内容和建设项目能够按规划目标得以实现。考虑全市湿地的主要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确定主攻方向,采取不同的保护和修复措施,做到因地制宜、按需保护、分步实施、有序开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重点对市域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实施重点保护与修复工程,采取相应生态工程措施,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发挥各湿地生态功能。

    二、功能区划分

    铁力市湿地总面积不大、但类型齐全,主要分布在铁力市西北部。各湿地型主要分布特点为,沼泽草地、森林沼泽及灌丛沼泽主要分布在山间沟壑处,少量分布于安邦河和依吉密河岸边丛林间;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呼兰河、依吉密河及安邦河岸边。由于铁力市湿地面积较小且分散,本规划不进行具体的功能区划分。

    铁力市全域国土面积为37.77万hm2,境内有河流30多条,泡沼 203个,统属松花江水系,河流年径流量22.46 亿立方米,是省内丰水区。铁力市暂时没有湿地类型保护地分布。 铁力市域属松嫩高平原地貌,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南麓,大体是“八山一水一分田”地形,主要由山地、平原、丘陵和水面构成。地势东高西低,海拔平均500米,境内千米以上的山峰13座,最高峰平顶山,海拔高度1429米,为小兴安岭主峰;最低处呼兰河谷,海拔高度190米。山地、林地约占全市面积的70%;丘陵、漫岗约占13%;平原、草地约占全市面积的11%;水域和其他约占6%。

   三、具体建设任务

   本规划期内,铁力市在湿地保护方面主要建设任务为:日常巡护、联合检查、开展本底调查、强化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等。

    建设重点内容是:工作人员日常巡护与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聘请专家开展动植物本底调查,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提升宣教人员的专业素质等。环境监测系统,提升宣教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四、工作方案框架

  铁力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共分十个章节,附图三张、附表一张。

第一章 规划背景情况

第二章 自然及经济概况

第三章 湿地资源概况

第四章 总体思路及布局

    建设期限为2021~2025年,共5年。到2025年,保证全市湿地面积0.45万hm2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不下降。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重点对市域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实施重点保护与修复工程,采取相应生态工程措施,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发挥各湿地生态功能。

第五章 湿地保护体系规划

第六章 湿地修复体系规划

一、提升水质

    二、生物多样性恢复

三、提高湿地自养功能

第七章 湿地保护管理体系规划

    按照湿地保护实行统筹管理与分部门实施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要求,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完善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制度,不断提升湿地保护管理能力

第八章湿地可持续利用规划

第九章保障措施

    政策法制保障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强化湿地保护、建设以及合理利用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铁力市重点湿地监督评审等规章制度。

组织管理保障。涉及湿地保护工作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部门,配置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具体湿地保护工作。

    资金保障

    绩效管理保障  规划期末,对本区域湿地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科技支撑保障  宣传保障。

    第十章效益分析

附图1  铁力市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铁力市湿地资源分布图

附图3  铁力市湿地资源分布遥感影像图

    铁力市湿地按权属单位统计表

 

解读完毕

 铁力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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