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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林草局
发文日期:2022-08-16 00:00:00
名称:【视频解读】铁力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铁政办发〔2022〕36号
有效性:
【视频解读】铁力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政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在强化防疫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有力打击震慑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形成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为加强我市生态建设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方法内容
采取“三局一场”公司,各乡镇、林草局等有林单位自查和市级督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一)林长制体系建设方面。检查“三局一场”公司,各乡镇、林草局林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情况,林长制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林长责任区和公示牌设置,是否做到全域覆盖。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包括林长、区域林长是否进行巡查,发现和解决问题等情况。
  (二)森林采伐及森林抚育管理方面。检查采伐限额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森林经营单位采伐限额批复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限额采伐情况,在采伐过程中是否存在无证采伐、超证采伐、串树种采伐、改变方式采伐等问题;在中幼龄林内是否存在借抚育之名违规采伐问题。
  (三)野生动植物管理方面。检查巡山清套工作开展情况,林内是否有猎夹、猎套留存;检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打击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情况、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情况;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四)林地保护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和违规拆分审核(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使用期结束后未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问题;是否存在毁林开垦、毁林种参、盗采泥炭黑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以及拱地头、扩地边等蚕食、破坏林地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已还林地块继续耕种和对毁林地块没有按照规定完成还林问题。
  (五)林政管理方面。检查是否存在盗伐、滥伐林木,特别是盗伐鲜树或捡集隔季陈旧材作为食用菌原料或烧柴等问题,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和非法移植采挖树木问题;是否存在采取抢采掠青、损坏母树等方式采集红松等林木种子问题;林政木材检查站、管护站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是否存在在自然保护区及幼龄林林地和未成林林地内放牧问题。
  (六)湿地、草原管理方面。以省林草局下发的湿地、草原卫星影像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毁湿毁草开垦和违法使用湿地、草原等破坏湿地、草原问题;湿地、草原范围内是否存在采砂、取土等破坏植被问题;2021年以来经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审核同意的征占用湿地、草原项目是否存在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临时用地逾期使用、位置变更及改变建设内容等违法违规征占用湿地、草原行为。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方面。检查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及省市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情况;自然保护地内是否按批复的总体规划方案,进行建设相关设施情况;自然保护地内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砍伐、狩猎、开垦、开矿、采石挖沙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巡护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巡护工作制度、巡护计划、建立巡护档案、巡护记录;自然保护地内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专项行动督察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是否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八)森林植物检疫管理方面。检查林草检疫执法部门和各林业分公司松材线虫病排查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松材线虫病排查方案》,是否有排查记录及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制定《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方案》,对城镇公园及城镇周边松树死亡情况、城镇建筑工地、电力公司电缆盘、电信公司光缆盘、物流企业松木制品及包装物等重点场所的排查工作记录和相关佐证材料是否齐全;检查2021年林草检疫执法部门及各林业分公司松材线虫病普查情况,是否制定《松材线虫病普查方案》,是否对普查结果开展了现地检查。
  (九)涉林案件查处方面。检查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案件,是否按照执法程序要求,及时办结并告知;各种破坏林草资源案件是否及时报告,责令补种树木、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草原、湿地植被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市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晓光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壮 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赵银生 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许志国 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姜铁峰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铁力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许志坚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由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局一场”公司以及各乡镇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林草局局长谭宏建兼任。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27日-5月15日)。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行动方案,集中摸排梳理本辖区内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部门职能,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行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摸底排查工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和方案要求,集中人员、力量,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开展严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总结汇报阶段(11月1日一11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深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对好的管理方法推广经验、完善机制,并形成完整详实的书面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1号)及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重点国有林区林草资源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黑林草局函〔2022〕65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行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动实施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沟通。各相关单位要统筹执法力量,对本辖区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办,切实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必须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对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法定责令补种树木、限期恢复植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林草部门必须要求限期完成,并监督、落实。对于森林刑事案件,司法机关没有判处补种树木的,林草部门要与公安、司法机关建立联系沟通渠道,及时责令责任者补种树木。要协调推进,打击、查处、收回林地湿地草原,恢复植被一并进行,不留死角。要建立及时高效的信息联通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
  (三)强化工作措施。要广泛发动群众,畅通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上级转办、督办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要组织力量对毁林地块进行全面排查,对已还林地块发现有毁林复垦苗头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尚未还林的地块,必须在今年春季全部还林,并确保质量。对发现有群体性、大规模毁林复垦苗头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政府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和蔓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不力、查处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认真总结上报。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告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送工作,结合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于每月底前及时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不断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各单位要在6月3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专项行动的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王敬岩  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石  钢  森林资源管理股科员
  联系电话:13945874825 15246944781
  电子信箱:lcjzygl@163.com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铁力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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