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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5-18 00:00:00
名称:【视频解读】关于印发铁力市2022年-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铁政办发〔2022〕31号
有效性:
【视频解读】关于印发铁力市2022年-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资源持续利用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回收处理体制机制,开展全链条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工作,营造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生态安全、田园风光秀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格局而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法律依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目标

铁力市2022年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5%以上。其中,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蔬菜生产基地及河湖管理范围和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内,回收处置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1、回收及分类按照《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要按照白色塑料瓶、杂色塑料瓶和其他材质分类回收存放,以利于后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农药经营和使用者应当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

2、网点建设和管理。按照“集中、方便、高效”的原则,合理布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明确功能定位。回收点、暂存点和市级集中收贮转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所贮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污染环境,同时要建立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回收的包装物种类、规格数量、交回人、回收日期和转运去向等信息。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回收站点具有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合贮存,并远离水源和热源。

3、转运和无害化处置农业农村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至专业处置单位,须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相关手续。集中存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运输活动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五、回收模式

一是农药经销点义务回收模式。让农药经销网点设立回收箱或回收仓,对销售出去的农药采取押金等方式保证生产者交回包装物,同时对非其售出的农药包装物,根据大小、种类、数量等有偿回收,并临时贮存,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有偿回收模式。广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危害。引导广大村民职工积极捡拾,或在农药使用季节聘用贫困户作为清洁员,政府给予奖补资金。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铁力市2022年-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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