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农村(林场)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林场)。按照《伊春市2022年“美丽宜居村庄(林场)”建设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铁力市2022年“美丽宜居村庄(林场)”建设工作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目标任务。明确在2022年计划申报2个美丽宜居示范乡(镇),1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20个美丽宜居示范庭院。
《方案》创建内容。2022年,以“六美、六宜居”(即规划美,布局宜居;产业美,发展宜居;绿化美,生态宜居;庭院美,整洁宜居;乡风美,和谐宜居;治理美,平安宜居)为主要内容,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林场)建设。
《方案》创建类型。重点打造生态良好型、优美宜居型、民俗文化型和特色旅游型四种类型的“美丽宜居村庄(林场)”。
《方案》创建标准。提出了美丽宜居示范乡(镇)评比得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村评比得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并分三个档次创建;美丽宜居示范庭院评比得分必须达到70分以上并分三个档次创建。
《方案》实施步骤。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程序、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奖补政策等相关要求,同时明确了计分方法、验收得分标准、年度投入资金包括范围等重点。
政策措施。一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二是强化投入保障;三是拓宽资金渠道;四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五是依法简化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铁力市2022年“美丽宜居村庄(林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