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省政府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通告征集时间
信息来源: 政府法制办
发布时间: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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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省政府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通告征集时间: 2018-10-29 -- 2018-11-15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使立法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省政府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并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符合地方立法权限。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地方立法权限。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具体明确。应写明内容主要包括:(一)建议项目为省政府五年立法规划项目或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其中省政府五年立法规划项目仅为政府规章项目。(二)项目名称、立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通过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制度措施,如有立法代拟稿的,请一并提交代拟稿及相关参考资料。   (三)建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建议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于2018年11月15日前提出建议: (一)登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网址: www.hljfz.gov.cn,“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发表意见; (二)邮寄书面建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编:150090)黑龙江省司法厅马程远(收)。

联系人:马程远 联系电话:0451-87229613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