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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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三、责任部门:铁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事项依据: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六、大力促进就业 公平……要指导督促各地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的政 策(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七、进一步创 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 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高校毕 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 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五、服务对象: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 城南街599号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办理:龙江人才小程序查询档案所在地

八、办理流程:高等院校将档案通过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邮寄-人才部门鉴别户籍归属地-接收或退回档案

九、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时限:7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十、申报材料:

1、铁力属地身份证及户口本

十一、业务咨询电话:0458-2288394

十二、结果咨询电话:0458-2288394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458-22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