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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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人社厅、工信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鼓励市外人员、市内非户籍所在地务工人员(以下统称外地员工)春节期间在就业地过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结合实际,制定“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

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

二、行动时间

2021年1月21至3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就地过年农民工等务工人员;

(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

(三)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重要医用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企业;

(五)其它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行动目标

(一)鼓励引导外地员工就地过年,使他们能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相关支持帮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心,实现就地过年有关怀。

(二)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能享受到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实现开工复工有保障。

(三)使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重点帮扶对象、节后返岗农民工等能得到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实现节后务工有支持。

五、主要内容

(一)送温暖留心,支持外地员工留居就业地过年。一是发出一封“倡议书”。倡议广大务工朋友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的复杂性,千万不能松懈、不能麻痹、不能侥幸。为了降低病毒感染、传播和扩散的风险,建议尽量选择在务工地就近过年,能不返乡就不返乡,可以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递祝福、共渡新年。二是鼓励企业“发红包”。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活动,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等方式,积极引导外地员工留在就业地过年、稳定就业。三是开展活动送慰问。针对快递小哥、网约送餐员等八大群体外地员工开展慰问活动,送去防疫物资、防寒保暖和过年物品等,及时将慰问金发到慰问对象手中。四是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职工之家、职工书屋、户外劳动者站点等工会服务阵地,丰富外地员工精神和文化生活,为外地员工等人员提供节日期间锻炼和学习休闲的场所。五是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开展“把爱带回家”关爱服务“四送”活动,让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感受到关爱,使在外务工的劳动者安心放心。六是及时提供社会救助。建立主动发现机制,组织属地范围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中发现有留居我市的外地员工和本市内留居外市县的外地员工,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各级人社、民政、工会、妇联、农业农村、国资、工信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政策留岗,全力稳定就业岗位。一是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延续提供支持。鼓励企业结合需要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对新吸纳劳动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停工停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企业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推行企业申领补贴承诺制,企业补贴申领按照现行职业技能行动专账资金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失业保险返还稳企稳岗政策延续提供支持。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稳岗留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办公途径,及时将稳岗返还的最新政策要求上传微信、QQ工作群,保证能够迅速落实并开展稳岗返还工作,设置政策咨询电话,及时为企业解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问题。充分利用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尽量采取不见面措施申领稳岗返还资金,减少参保企业及失业保险工作人员见面,避免感染风险。继续放宽裁员率标准,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三是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支付。指导企业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岗职工节后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四是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用工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各级人社、财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生产留工,支持各类企业生产经营。一是加大服务力度。聚焦重点工业项目,强化政策支持,扩大投资规模带动就业。强化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医药物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保障城市运转、重点产业链等重点企业给予帮助和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稳生产工作。二是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连续生产、保障供应,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三是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协会根据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协调行业内实力强、订单多的企业开展订单调剂、半成品收购、原材料及产品销售渠道调剂等帮扶,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不间断、务工岗位能留续、劳动者就业有保障。(各级工信、人社、工会、各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服务留人,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一是坚持公共就业服务“不打烊”。利用官网、官微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用工服务专区,主动对接本地区持续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精准摸排用工需求,开展针对性的用工服务,确保月月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二是专项招聘活动“促对接”。统筹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各类专项招聘活动,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行动,推广应用“就业在线”、“伊春就业D图”求职登记小程序,加大岗位信息、“空中”招聘、网络培训等服务供给,多频次、分行业、分岗位、分群体举办特色鲜明的专场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精准对接。三是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强力度”。开发消杀防疫、治安协管、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岗位,兜底帮扶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重点帮扶对象。四是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多帮扶”。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活动,抓农民创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五是返岗复工“保畅通”。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和劳务协作,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组织农民工参与春播春种农业生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强化服务“促就业”。利用工会工桥通业服务平台,为职工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发挥构建和诸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用,要及时向企业宣传和推送疫情防控各项授企稳岗政策,尤其是做好农民工稳岗工作,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群众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面向重点群体开展“131”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就业信息,动态掌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就业需求、技能提升等实际困难,促进稳岗就业。七是失业保险“保生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切实做好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等项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优化经办流程。加大信息数据应用,通过业务经办系统对参保人员信息及时进行比对,了解掌握人员领金期限和就业失业状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服务,对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采取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受理失业人员业务申请,确保春节期间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错锋办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失业人员或参保职工提供“可预约”服务,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受理时间表,实施错锋办理,并确保一窗办理、一次办结,切实避免人员排队聚集现象的出现。(各级人社、工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工会、妇联、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活动。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分别结合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作实际,尊重劳动者和企业意愿,精心设计安排,明确分工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就业专班”优势,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广泛参与,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重点群体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各地要对重点企业、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预防和纠正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化解和消除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要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要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线上线下农民工维权渠道,落实领导包案及快速联动制度,严肃处理各类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活动安排、服务内容、政策宣传等信息,使更多的务工人员和用工企业及时得到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相关支持与帮助。

(四)即时汇总及时上报信息。省厅和市局将开设宣传专栏,各地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将最新工作动态、亮点做法、图文影像、新闻线索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邮箱,市局将择优报送省人社厅。3月3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活动统计表(附件2),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在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时,各地“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成效,将作为一项因素考虑,适当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