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来源: 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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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市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职能进行公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争取和安排国家、省和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建设项目。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促进区域经济崛起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负责拟订县(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

(九)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口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起草涉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管理办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一)研究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全市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承担市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职责,负责生态保护规划编制和经济转型工作的综合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反馈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具体实施国家、省、伊春市下达的价格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措施;拟订全市价格调控目标,承担全市价格调控责任;负责全市价格宣传工作。

(十四)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市的价格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裁决价格申诉案件及行政应诉工作。

(十五)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全市市场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分析、预测、预报价格走势;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组织指导全市价格信息网络的运行;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保持区域内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十六)依法对区域内本级定价的商品和收费价格进行审核测算;制定市(县)管商品和服务收费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制定市(县)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十七)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承担对市(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含食用植物油和食盐,下同)流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粮食安全相关考核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做好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和市场供应;组织拟订粮食应急预案,建立粮食公共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负责粮食流通统计、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和粮食产销形势与价格变化等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作。

(二十)负责地方储备粮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

(二十一)指导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所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十二)组织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网点布局规划和粮食仓储、物流、加工、市场体系与信息化建设等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二十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粮食经营者从事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四)组织开展粮食流通公共服务工作。跟踪分析预测粮食产销形势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动态;组织开展田间粮食质量调查、粮食品质测报和粮油盐质量监测工作;组织为农民发展优质适销粮食生产、科学储粮减损增收,各类经营者开展粮食经营和参与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城乡居民粮油食品安全健康消费,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引导、购销指导、技术支撑、咨询培训等公共服务。

(二十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工作。指导粮食仓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六)负责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与市工业信息科技局有关职责分工。

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责的,应商请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审查。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人秘股、项目管理股、综合计划与体改股、物价股、粮食管理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9人。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负责人:王宇

办公室电话:0458-2282447

办公地址:铁力市工商银行10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


价格认证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纪检监察查办涉嫌违纪案件的财物价格认定。

2.负责办理司法机关查办涉嫌刑事案件的财物价格认定。

3.负责办理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4.负责办理行政机关查办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等案件的财物价格认定。

5.负责办理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铁力市工商银行十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负责人:柴本志

联系电话:0458-228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