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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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伊春市委及铁力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及伊春市有关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及人民防空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规划及政策措施,会同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制定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负责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及地方标准和定额;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屯住房建设和危(泥草)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注册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房屋及辅助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落实。

(七)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审批;指导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

(八)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含新建、大中修、加固、改扩建工程)实施监管;负责组织实施环卫设施建设、验收和移交,审查批准环卫设施工程变更、技术改造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九)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政道路、停车场、路灯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公交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燃气规划、销售、运输和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对未经批准破坏园林绿地及附属设施,不按批准要求砍伐、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等行为的监管;负责对公园、游园、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实施监管。

(十一)负责辖区权限内人防工程建设及已建人防工程日常使用和维护的监管责任;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的落实;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

(十二)负责对违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城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在禁燃区内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负责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在城市河道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负责城区户外牌匾广告(包括其它户外悬挂物)设置、门窗改建、店面装修等管理审批工作。

(十七)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固体废弃物倾卸和占道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利用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指导各乡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行使市政府决定调整上述范围以外需要集中行使的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二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赵月

办公电话:0458-2285161

办公地址:铁力市城南街南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一、铁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参与拟定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对市区内市容市貌违法、违章等行为进行监管;负责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的监管;负责对不符合城市规划、未经审批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管。

4.负责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绿化、公交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管。

5.负责对市区内综合市场、集贸市场、各商户和流动商贩占用道路以及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堆放物料进行规范管理,并对非法占道或店外经营及堆放物料行为的监督检查。

6.负责户外违规设置户外牌匾、广告,街道两侧私接阳台、门窗改建,违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违法回收贩卖药品及已取得经营许可但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管。

7.负责城市社会生活、商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和恶臭气体污染及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监管。

8.负责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在城市河道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管。

9.配合利用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燃气规划、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11.负责参与指导各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平文

办公电话:0458-2280807

办公地址:铁力市城南街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铁力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拟订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参与编制全市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市区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认真执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技术规程。

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市政道路、停车场、路灯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道路建设的规划设计以及道路挖掘的监管工作。

4.负责市区主次干道、桥涵路灯及景观灯安装;城市道路的新建、维修和改造及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对老旧路灯制定改造规划,对新建、改建路灯的新技术、新设计的推广和应用。

5.负责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和排水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三供三治”工作、物业管理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马洪玲

办公电话:0458-2289081

办公地址:铁力市城南街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三、铁力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负责市区白色路面、沥青路面清扫、保洁;

3.负责铁力市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清运和处理;

4.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化粪池排污、公厕保洁;

5.负责内部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6.负责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维修和保修;

7.承办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张昶龙

办公电话:0458-2282827

办公地址:铁力市城南街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四、铁力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伊春市及铁力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本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办法、目标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参与全市园林绿化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养护管理、指导服务或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搞好庭院绿化建设,确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协助主管部门行使绿化行政审批职能,绿化审批事项列入城市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城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小区、工程的绿化指标,绿化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实行“城市绿线、绿色图章”制度。

3.负责公园建设、设施维护,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对规划区树木砍伐和更新的行政许可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协助主管部门对擅自进行砍伐树木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栽、修剪城市树木的前期核定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5.负责花卉培育、温室育苗工作。

6.负责绿化资料统计、整理、存档工作。

7.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8.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宦峰

办公电话:0458-2282956

办公地址:铁力市城南街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五、铁力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房产开发业等行政政策;

2.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以及项目经理、工长等资质和职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3.承担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相关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管;

4.协助主管部门承担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开工报告审批相关工作;

5.负责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和业务指导,承担建筑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和巡查、抽查建筑工程实体质量责任;

6.参与监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7.负责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负责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9.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10.负责全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承担工程建设定额、计价的培训、解释、仲裁等管理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定额、计价执行情况;

11.组织测定全市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和地方建筑价格市场参考价格,测定各类工程平均造价指标和补充定额;

12.负责造价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造价咨询、编制和审核工作;

13.负责合同备案管理及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

14.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 责 人:李彦明

办公电话:0458-2861355

办公地址:铁力市城南街南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铁力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房改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我市基层单位和各大企业、中 直企业、省、地直属企业的房改工作;参与全市安居工程和监督公有房的出售工作。

2.受主管部门委托,参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等相关工作,并进行监督。

3.负责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及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

5.贯彻上级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各项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有关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编制发展规划,下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散装水泥设施、设备、运输管理及新技术的引进与开发;负责生产、流通、使用诸环节协调服务工作。

6.配合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参与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7.配合主管部门对全市各类房屋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其他登记要件进行受理、初审、拍录及微机录入,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查阅档案是否有法律、法规限制转移的情况;对全市电子楼盘进行数据录入和管理维护,并出具房屋调查表确定房屋位置。

8.配合主管部门对铁力市及各乡镇的房屋产籍进行管理;受理法院扣押、查封、解封,对房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咨询、查询,出具产权产籍证明等工作。

9.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全市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统计工作,对历史遗留及疑难问题的房屋进行现场调查、位置确认、面积复核;对法院关于房屋产权等历史遗留及疑难问题起诉案件进行应诉。

10.受主管部门委托,参与现售(预)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存量房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租赁房屋的备案管理;参与房屋测绘机构和房产经纪服务机构的审查、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机房管理。

11.配合主管部门参与各乡镇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和交易管理,受理产权人申请、审核手续、现场调查;各乡镇房屋租赁管理备案工作;指导各乡镇房产管理工作、交易市场管理。

12.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 责 人:苏提

办公电话:0458-2284950

办公地址:铁力市老住建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