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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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市工信局机构职能进行公开。

一、本单位职责

铁力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工业强市建设,组织研究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由工信系统负责安排的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监督项目实施,提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意见。

(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推进建设生态强市有关工作。

(八)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市、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散装水泥利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

(十三)负责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及伊春市出台的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军民融合相关产业和企业对接合作,负责组织开展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及推广应用,参加国家、省及伊春市开展的军民融合活动。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开放、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

(十六)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七)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八)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

(二十一)指导区域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对外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二十二)牵头拟订全市经济类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四)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积极组织开展贸易、商务促进活动,推动我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二十五)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六)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八)组织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监督,推荐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本地主导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并监督实施。

(三十)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企业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三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

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发展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及政策措施。

(三十四)负责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三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铁力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会务、保密、信访、督办、信息、材料综合、政务公开、 安全保卫和财务、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综合协调目标责任制实施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干部管理及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工业信息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安排的中央及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意见,参与监督项目实施;负责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项目标准、备案;负责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统计、上报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生产要素的综合保障。

综合承办企业管理、企业改革、企业减负工作。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开展技能对接和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开展人才合作和交流;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工商业各行业协会、商会工作。

推动软件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三)商贸股。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体制和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制建设;承担商务领域信用工作,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四)科技股。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指南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研机构健康发展;负责技术引进、推广,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工作;负责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和登记工作,监督项目实施;负责科技人才引进工作;负责科普及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五)综合执法股。承担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配合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配合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开展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及更新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确认;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审批;其他发卡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工业改造项目核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电力、装备、原材料、医药、黄金、轻化、矿产、建材等行业工作。

三、其他事项

负 责 人:娄春阁

办公电话:0458—2282292

办公地址:铁力市工行九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铁力市工业信息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黑龙江省铁力木材干馏厂留守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干馏及工业商业的信访维稳和人事档案的封存保管工作。负责对原铁力木材干馏厂及原工业、商业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提供领办代办等服务保障。
    2.负责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及退休教师调资及死亡人员丧葬费申报审批及发放的管理。对一次性安置人员的医疗保险代收缴。协助社保部门代办一次性安置人员退休档案的查阅及退休登记、申报工作。
    3.负责编制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方案和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和行业的服务指导,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政府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和电商产业政策兑现。

办公地点:铁力市建设西大街310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 责 人:秦少华

联系电话:0458-228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