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王立奇同志在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述廉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市委办
发布时间: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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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首先感谢冬霞同志到会指导,冬霞同志的讲话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就如何开展述责述廉、述什么、怎么述、结果怎么用,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市纪委、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市委专题召开全市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责述廉工作会议,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际举措,也是对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一次抽查检验,主要目的是通过述责述廉的形式,系统梳理过去一年的工作,让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亮亮相”,让纪委委员“挑挑刺”,让领导干部红红脸、出出汗,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之所以现在召开2016年的述责述廉会议,主要考虑去年是换届之年,有些同志到新岗位任职时间不长,现在述职,可以把今年年初以来的工作充实进来,述职内容更丰富一些。

刚才,9个单位分别进行了述责述廉,并就大家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作出了承诺。市委常委进行了点评,从发言中可以看出,各个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准备,思路比较清晰,方向比较明确,相比于去年,今年“一把手”对述责述廉的重视程度更高,态度更加认真,报告情况也更加具体。比如,王杨乡党委做出机关干部不许去村“吃年猪”的规定,这是结合乡镇工作实际整顿“四风”的具体举措;市直机关工委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实现了所辖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无空白;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全年为市纪委提供案件线索14起,自办案件1起,问责10人次。可以说通过述责述廉会议,达到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点明问题、促进落实的目的。但是从具体落实“两个责任”来看,从现场报告、书面报告和问询环节来看,仍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有的述责述廉对象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差距,述责述廉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原则性的事说的多,结合本职、结合中心工作如何抓谈的少;二是有的报告更多体现班子的履责情况,“一岗双责”不突出。而作为“一把手”亲自干了什么,起了什么作用,做了哪些工作,报告的不够清楚;三是有的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靠纪委落实,靠纪委帮助扛责任;四是成绩谈的多,问题谈的少,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汇报的不具体,查找的不认真,分析的不透彻,针对性不强,尤其是主观上存在的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会后大家可以认真看一下这个汇编,这里也有不错的,有一些局、有一些单位找的问题一看就是自己的问题,而有一些单位的材料,一换标题,其他单位同样可用,那就是这个述责述廉报告没有用心;五是基层纪委监督执纪还不到位,一些基层纪委执纪办案存在空白点。以上问题不是每个单位都存在,希望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下面,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准确领会履行“两个责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的重大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我们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从战略全局上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问题,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分内之事。近年来,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规党纪为基准线,以“两个责任”为传动轴,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极大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深得党心民心。这充分说明,如果全面从严治党跟不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都要大打折扣,甚至会动摇党的执政地位。而传动轴作用的发挥与否,恰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市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列为市委重点工作,坚持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们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全年14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整了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组建市委党廉办,对市级领导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在工作实绩考核时将廉政建设工作分值由5分提高到11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在深化“清单正向明责,追究反向约束”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以“强化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配套出台了《工作责任清单》、《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清单明责→述廉考核→责任追究”链条,形成闭合系统,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 “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责任缺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仅2016年,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1名干部进行了问责。总的来看,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在提高、压力传导在加大、工作成效在提升,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不断改善。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发挥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我市肩负着伊春转型发展龙头引擎的重任,要把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变为现实,关键在党。要切实承担起这个重任,就迫切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去年以来,中央重新修订制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目的都是要唤醒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需要,要深刻认识“两个责任”是政治责任也是职责所系,是集体责任也是个人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二、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精准聚焦发力,狠抓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落实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狠抓党章党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两个责任”意识在深化、压力在加大,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是,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依然存在不会抓、不敢抓、不想抓、抓不实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党内生活平庸化、平淡化、随意化;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不牢;“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党内监督疲软、问责力度不大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要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认真整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主攻方向,真正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

今天各位纪委委员的问题问的非常好,9个单位、9个问题,针对性非常强,而且有相当多的问题确实体现了问题导向。比如桃山镇的鸡岭村扶贫问题,包括朗乡纪委的“零”办案等问题。我们的述责述廉,就是要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让大家红红脸、出出汗,回头思考我们的工作是真抓了还是假抓了,是形式上的抓了还是实际的抓了,过去我也强调过,我们抓党建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来就不是虚的,不能开个会就算了,这些工作和我们的中心工作和我们工作单位的工作特点都是紧密结合的。在乡镇工作确实很辛苦,脱贫攻坚等方面大家确实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我们在历史上,以及现在正在进行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样不可忽视。

第一,要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问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执行落实。通过开展的两轮巡察来看,在我市基层党组织中普遍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政治生活流于形式、照本宣科,不结合个人,不结合实际;有些领导干部重视抓经济,忽视讲政治,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主动,这是主体责任缺失的具体表现,长此以往,党的观念必然淡薄、纪律必然松弛、组织必然涣散。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第二,要着力解决“四风”反弹回潮问题。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下大力气解决“四风”问题,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振奋全党、取得群众拥护信赖的重要举措,让全国人民看到了重整纲纪党风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四风”的严重危害,从增强“四个意识”的角度自觉行动起来,坚决清除“四风”。目前,我市在作风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现象。例如,从春节至端午期间开展的26次专项检查过程中,仍然查处到节假日值班值宿不在岗15人,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规定和公车私用问题3人,违反机关工作纪律10人。去年以来,我们查处“四风”方面的问题21个,大多是发生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公款吃喝、变向报销费用等方面。我们要保持高度警觉,坚持严防重要节点的节奏不变,紧盯传统节日、高考升学等关键节点,强力进行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要带头遵守《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常态化开展公款吃喝、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问题专项治理,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第三,要着力解决落实“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实践“四种形态”试行办法,并以省委的文件下发。落实“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具体落实。2016年,我们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严格实行任职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案后处分整改谈话、责任制履责谈话等“五必谈”制度,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206名,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1人,占30%;第二种形态处理111人,占54%;第三种形态处理34人,占16%,初步实现了“红脸出汗”轻处分占大多数,严重违纪立案审查占极少数,增强了“四种形态”的严肃性和威慑力。目前,我市一些基层党委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全面、行动缺少自觉的现象,有的甚至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对纪委提出的要求,与党委无关。如果党委主体责任扛不起来,落实“四种形态”的成效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落实“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达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四,要着力解决党内监督弱化问题。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和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目前,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把经济建设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日常只顾抓权力,不去抓监督,平时对干部放任自流;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一味护短遮丑,甚至为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部分基层纪委,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在党委组织生活不经常、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基层纪委没有真正聚焦主责主业,全年“零”办案。这些问题影响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给党的事业发展带来极大危险。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着力在“严”和“实”、“深”和“细”上做文章。同时,要深化巡察工作,今年,要在完成7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党委常规巡察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财经纪律执行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三项专项巡察。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杀手锏,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督办,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第五,要着力解决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市委去年已经出台了“两个责任”方面的四份文件,特别是实施细则和工作清单,是我们履职尽责的依据,要推动细则和清单落地见效。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防线,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问到什么责任就问到什么责任,坚决维护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实行终身问责,对履行责任不力,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今年年末,市委还将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落实“两个责任”被动应付,开展工作明显滞后,或是没有真正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立起来、实起来、硬起来的党委、纪委负责人,将点名通报问责,坚决把责任追究的板子打下去,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进一步突出“关键少数”,强化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贯思想和鲜明特点。只有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真正将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才能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要讲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党委(党组)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持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各方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二要敢担当。党委管党治党、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就要对党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查处,对错误思想、不正之风敢于批评和斗争。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亮剑的亮剑,要敢于动真碰硬、敢做“恶”人、敢讲“丑”话,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怕伤和气,不当老好人。总书记讲,我们不得罪“坏人”,就要得罪“好人”。我们对“坏人”不问责、不批评,就会得罪老老实实干事的干部。因此,该约谈的要严肃约谈,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该问责的要从严问责。针对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各级党委要在自身正、自身硬的前提下,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下级直属单位和基层党支部,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  

三要善担当。方法用对,事半功倍。落实“两个责任”,既要有“想抓”的意识,“敢抓”的勇气,更要有“善抓”的本领。要会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工作头绪都很多,在工作任务繁杂的情况下,要善“弹钢琴”,抓住工作重点。要注重发挥好纪委的作用。纪委书记是协助党委书记工作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主体责任履行好了,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纪委监督责任有保障,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就会确保和促进主体责任的履行。纪委要主动向党委请示,组织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主动多提意见建议,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党委要支持纪委监督执纪、履职尽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细查漏洞、真补短板,将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握在手上,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决心,打赢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