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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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19]19号)文件要求,铁力市财政局于2019年8月5日至9月12日派出检查组对铁力市环境保护局、铁力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2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整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账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铁力市环境保护局

1、往来款项长期挂帐。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挂账1,453,860.00元,未及时进行清理。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要求铁力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对其他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

2、已完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入账。2018年末在建工程1,258,122.12元,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计入相关资产价值。,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十二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账务调整”的规定,要求铁力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计入相关资产账簿。

二、铁力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1、往来款项长期挂帐。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挂账114,000.00元,未及时进行清理。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要求铁力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责令改正,对其他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回收。

2、已完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入账。2018年末在建工程—东河村旱改水工程1,103,837.42元,没有及时办理竣工决算,计入相关资产价值。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十二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依据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账务调整”的规定,要求铁力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责令改正,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计入相关资产账簿。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要求各单位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被检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铁力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