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企业养老保险新系统业务办理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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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参保企业、人员:

按照上级安排,我市社保系统于本年度7月11日正式接入全国统筹系统。新系统上线后,因系统整合及数据量过大等原因,全省范围内新系统近期均频繁出现不可预测的系统失灵等问题,给参保企业及个人带来了许多不便,为避免因沟通不畅造成矛盾纠纷,现将近期相关业务可办理情况及所需要件说明如下。

一、可办理业务

(一)个人业务

1.本省户籍人员。所需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现场签订承诺书。

2.外省户籍人员。所需要件:身份证、户口本、现场签订承诺书、参保地居住证原件。

特别通知:3月份之前签订的电子协议如有扣款失败的请到工行重新签订电子协议。

(二)企业业务

1.单位参保。需网传:表一(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裁定方案(非国有单位不需要)。

2.单位参保信息变更。需网传:表三(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变更法人需传法人身份证。

3.在职职工参保(增员新参保)。需网传:表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表五(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起薪证明、劳动用工备案名册。

4.企业职工恢复缴费(增员有养老保险)。需网传:表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表五(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起薪证明、劳动用工备案名册。

5.企业职工暂停缴费(减员)。需网传:表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劳动用工备案名册解除、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变更(补收补缴)。无需传件。

7.职工个人补缴(先做缴费基数变更在做补收补缴)。需网传:表六(在职参保人员个人补收业务认定表)(缴费基数>3519按照实际填写,小于3519填3519)、身份证复印件、劳动用工备案名册、所补月份工资表。

(三)退休及丧葬费业务

1.退休后死亡丧葬费。要件: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待遇工资卡号变更。要件:农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工行卡子账号、身份证复印件。

3.退休认证。要件:提供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4.退休扫描。要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扫描。

(四)退费业务

1.退休多缴费

(1)正常退休。所需要件: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复印件、填写参保个人退费申请表、退休审批名册复印件。

(2)繁体病退退休(单位多缴费用由单位代发)。所需要件:单位提供对公账户信息、收据、退费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参保个人退费申请表、退休审批名册复印件

特别注意:退休多费人员,需要查询是否做完档案认定,如果没做档案认定需等待做完档案认定,才可以办理退费。

2、多重账户重复缴费(外省转入人员缴费属期与省内账户属期重复)。所需要件:退费属期的缴费票据复印件(如果为银行卡扣费,需要提供银行卡流水)、农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参保个人退费申请表

3、服刑期间多缴费。所需要件:退费属期的缴费票据复印件(如果为银行卡扣费,需要提供银行卡流水)、农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复印件、填写参保个人退费申请表

4、参保人死亡后多缴费。所需要件:本人/家属农行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及卡的所属人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填写参保个人退费申请表。

特别注意:如果卡不是死者本人卡,需要提供领取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以上关系证明需作为要件留存。

(五)清账业务

1、个体清账。所需要件: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死者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死者农行卡复印件/家属农行卡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承诺书。

2、在职清账。所需要件: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死者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死者农行卡复印件/家属农行卡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承诺书、非因公死亡证明(死者所在单位开具)。

特别注意:如果卡不是死者本人卡,需要提供领取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以上关系证明需作为要件留存。死亡人员,如果在1996年之前存在工龄,需要人社做档案认定,如果人社推送消息档案不在人社局,需要死者家属来领取《城镇企业参保死亡人员视同缴费认定表》到死者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后送回。

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未满十五年放弃退休申请清账。

(1)个人缴费。所需要件: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退费属期的缴费票据复印件/用银行卡扣费,需要提供银行卡流水。

(2)在职缴费。所需要件: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缴费票子复印件+人员明细。

(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1、省内转移。办理相关业务人员需持身份证先到社保窗口对社保账户进行冻结处理,然后在龙江人社app上申请转移即可。

2、省外转移。办理相关业务人员需持身份证至转入地社保窗口进行新参保业务办理,然后申请转移业务。

以上为新系统上线后近期已恢复办理的业务。

二、目前不可办理的业务

因全国各省份对接全国统筹系统时间不一致,目前尚有部分省份未完成对接,以及对接后部分业务不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等原因,造成我市社保系统部分业务目前无法操作,如单位职工工资申报、跨机构企业职工恢复缴费、职工调整比例补收。

以上业务目前无法办理,具体可办理时间需等待上级通知,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除上述目前尚无法办理的业务外,部分涉及信息整合等情况的参保企业、个人,因后台正在整合信息等原因也无法正常办理业务,需采用办理其他业务的形式同等替代办理,如原系统中的部分企业因具有多个账户经整合后会在短期内无法正常生成缴费计划,需等待省系统开发后台进行维护后才可恢复正常。

企业业务咨询电话  :0458-2880901

个人业务咨询电话  :0458-2281822、0458-2389219

铁林分中心咨询电话:0458-2233951

桃山分中心咨询电话:0458-2486525

双丰分中心咨询电话:0458-279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