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铁力市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组织遴选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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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工作进度按照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伊农局发[2021]235号)文件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范围内公开择优选择一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施2022年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1、申报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主体范围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主体

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确保账户正常运营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设施设备,有保障开展全程托管生产的人员,农机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件;三是要配备会计、出纳等专职财务人员,有符合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健全内部组织机构。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章程,在公司办公场所张贴、公示;财务收支符合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对农业生产托管的财务要求,要采取非现金交易资金支付方式;四是在服务范围内,有良好群众信誉,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受到群众认可;五是场所要求应具有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服务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六正常运营,在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3、遴选主体。为积极落实政策,做到国家奖补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鼓励托管服务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将贫困户纳入托管范围。上年各托管组织按计划超额完成任务的,将优先推荐。

二、申请具体流程

服务组织自愿申请,由乡镇政府推荐,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列入候选对象;采取公示的原则,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无异议后,将新增服务主体纳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服务组织备齐相关资料,按照属地原则向乡镇、林草局或南三局公司进行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月24日。各乡镇、林草局和南三局公司以文件形式将本辖区农业生产托管组织推荐文件和服务组织申报的相关资料于2022年1月25日前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报送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材料

按照《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情况统计表》内容填报。后续材料,另行通知。

五、其它要求

1、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遴选要求审核申报的服务组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送。

2、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向托管服务主体和农户做好托管政策宣传。遴选后,组织托管服务主体向农户做好服务宣传,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2239032

电子邮箱:tlszyl@163.com

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情况统计表.xlsx

 

 

铁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