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力市2020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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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审〔2018〕10号)、《伊春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伊财社〔2019〕2号)、《关于确定全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34号)文件精神,现全面开展我市2020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范围

办理补贴人员身份包括:铁力市(含三局一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毕业一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1、2020年新增人员:女性年满45—50周岁(女1975年至1970年出生),男性年满55—60周岁(男1965年至1960年出生),省拨就业补助资金用于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前置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2、政策未满五年人员:对2018年底享受补贴未到期人员按原渠道执行,前置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且当年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身份证年龄与档案不符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183元,全年2196元。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

2、户口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失业证复印件1份;

4、实现灵活就业的单位证明1份(附工作照片);

5、一寸蓝底照片2张;

6、邮政储蓄银行卡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面与银行卡印一起);

7、退休人员提供2020年养老保险票据复印件1份;

8、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

(需代办的:代办人出具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承诺书上签名)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地点

本地户籍按照户口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外地户籍人员到铁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办理。

五、不享受补贴范围

1、知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2、农林牧渔参保人员;

3、厂办集体参保人员;

4、一次性扩面人员;

5、财政供养人员;

6、公益性岗位人员;

7、持有工商执照人员;

8、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

9、享受补贴已满5年人员;

10、在补贴期限内领取失业金人员。

六、办理截止日期

2020年度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七、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不在铁力市本地的,到其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申请补贴,铁力市不予受理。

2、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视同放弃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漏办不补)

3、个人承诺书、灵活就业打工证明务必真实有效,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获取补贴的,一经查实追回补贴款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