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的通知》(农农发〔2017〕3号)、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建发〔2021〕3号)和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1号)《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政办规〔2021〕40号)《伊春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伊政办规〔202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1-2025年,我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面积45万亩。
到2025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75万亩;治理侵蚀沟171条(2021年16条、2022年计划75条、2023年计划64条、2024年计划8条、2025年计划8条);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累计达到45万亩次。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1.治理坡耕地。2.治理侵蚀沟。
(二)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
2.推进田间道路建设。
3.推进田块整治建设。
(三)加强耕地质量提升。
1.实施耕地深松作业。2.实施保护性耕作。3.实施有机肥还田。
(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1.节约化肥投入。2.节约农药使用。3.节约利用水资源。
(五)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
1.建立黑土耕地监测网点。2.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制度。
四、分区保护技术路径
根据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黑土耕地划分为平原旱田、坡耕地、水田3个类型区,以培育增肥、保育培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等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分区保护、分类治理。
五、构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一)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全市“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做到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行业内相关资金和行业间相关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
(三)强化多方协同。强化农业农村、发改、工信、财政、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多部门、多单位合作。明确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各自责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筹资的黑土地保护投入机制。
(四)强化示范带动。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探索开展黑土地保护典范,推进黑土地保护建设。
(五)强化依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把黑土地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相结合、与保障粮食安全相结合,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考核评价。
(三)强化资金支持。
(四)强化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