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铁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伊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
建立健全我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提高处置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应对、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储藏运输环节的过程中出现的因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因素,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主要任务
本预案共分九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录。
1、适用范围:明确了预案适用于铁力市辖区内种植业、畜牧业产品生产环节、生猪屠宰环节、水产品养殖环节引起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通过建立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和完善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3、预测预警和事件报告:明确监测预警内容,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4、事故分级: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应分为四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应急响应:重点明确Ⅳ级响应紧急处置要求。
7、后期处置:分为善后处理、总结报告。
8、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分为信息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奖励与责任、宣教培训、演习演练。
9、附则及附录: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演习演练、预案解释和实施。附录明确了我市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