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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2-28 00:00:00
名称:【视频解读】《铁力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试行)》 政策解读
文号:铁政办规〔2020〕6号
有效性:
【视频解读】《铁力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试行)》 政策解读

  


一、《管理制度》的起草背景

二、《管理制度》的起草过程

《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8月7日发布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2019年11月5日印发《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关于印发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治理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等治理体系和村容村貌管护机制。基本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目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解决。

四、《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七章、二十一条)

制度内容共分章,即: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资金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以奖代补制度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

主要内容是文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模式、考核要求、评比活动和权利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共四条。

第七条 成立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岩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张正强,市委常委栾皓市政府副市长胡国锋陈春东担任,成员为各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郝立国(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部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对各乡镇、村、林场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好典型、好经验加以宣传,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农业农村局负责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综合、协调、指导,畜禽粪污综合整治以及农村改厕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水务局负责区域内河湖长制落实,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临河村屯、林场所的河流及沟溏纳入河湖长制管辖范围。

交通局负责全市通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综合、协调、自检自查等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各乡镇、林场所收集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进行集中处置;负责农村污水整治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林草局负责辖区内林场所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综合、协调、监督、自查等工作。

卫健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村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综合、协调、监督、自查等工作。

第八条 成立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第九条 各乡镇党委(政府)、林草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村、林场所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完善村委会、林场所环境卫生工作规章、制度等。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林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

第三章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共两条。

第十一条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目标。

第十二条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内容。加强村屯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集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四清”“三化”整治工作任务,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第四章资金管理制度,共四条。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由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加乡镇、林草局投入、村(林场所)集体出资、村(居)民适度缴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第五章卫生检查制度,共一条。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时间,考核次数及考核要求。每年四次考核,由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在第二和第四季度进行固定检查,并不定期开展抽查;由乡镇、林草局在第一和第三季度进行自查。

第六章以奖代补制度,共一条。

确定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考核标准和发放档次。市政府设立专项“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根据村(林场所)环境卫生评比分数确定档次(一二三档占比为3:4:3),以“以奖代补”形式发放给村(林场所)。

第七章附则,共三条。

本办法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本办法所称林场所不包括南三局林场所。为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利用农闲期,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文件长期有效


相关文件: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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