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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8-04-02 00:00:00
名称: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铁政办规〔2018〕1号
有效性: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规〔2018〕1号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优惠乘坐公交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八届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铁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铁力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坐

公交车实施意见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一步扩大老年人乘车优惠范围,使我老年人都能享受到乘车优惠,市政府决定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惠乘坐公交车政策。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全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贯彻落实我省关于“重视人口老龄化趋势,认真做好老年人口的工作”的战略决策,认真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出行环境,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轮渡等城市交通工具,六十周岁以上未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三、实施对象

具有铁力户籍(含铁力市、南四局、铁力农场),并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外地人在铁力长期居住1年以上凭本地居住证),办证时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免费优惠卡的需年满65周岁(含)以上;办理半价优惠卡的,需年满60周岁未满65周岁。

四、政策标准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持公交优惠卡在市内乘坐公交车享受免费政策,市政府按每人每次乘车0.8元对公交公司进行补贴;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市政府按每人每次乘车0.4元对公交公司进行补贴。

五、实施线路

本市市区具备刷卡付费功能的编码公交线路(铁力镇内1线、2线、3线、3A线、5线、6线、7线、12线、15线、25线36线、共计11条线路)。双丰镇、桃山镇、朗乡镇内公交目前尚不具备刷卡条件,暂时统一用瑞祥公交公司刷卡系统结算。

六、实施办法

1、具有铁力户籍(外地人在铁力长期居住1年以上且办理居住证)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本人照片、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在指定地点办卡,一人一卡不得重复办理。

2、公交优惠卡是老年人在铁力市区内(含双丰、桃山、朗乡镇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唯一有效凭证。其正面印有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印有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公交优惠卡时,持卡人须自觉遵守乘车规定,主动出示刷卡,并配合司乘人员验卡。

3、公交优惠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老年人申领公交优惠卡程序。

初次申领:

①老年人初次申领公交优惠卡时,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居住证)原件、一张复印件(正反)和二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公司指定的办理窗口申报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申请,留存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②窗口受理后(在受理老年人办理公交优惠卡申请后当日办结),将老年人办理优惠卡的相关信息提交公交公司管理中心,由其进行数据处理,并进行调试使用。

补办申领

①持卡人如损毁、遗失公交优惠卡,须本人到公交公司指定窗口立即办理挂失,补办时,需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居住证)、二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补办新卡手续。

②补卡费用每卡三元由持卡人承担。

5、实行老人乘车优惠卡年度审验制度。市老龄办将与公交公司一同对老年人公交优惠卡持卡人的登记信息进行集中审验,每两年审验一次。持卡人未按时参加审验,以及在审验过程中发现持卡人死亡、户籍迁出本市等情况,在公交优惠卡信息管理平台中注销登记信息。未参加审验的优惠卡不予充值,优惠卡停止使用。

6、充值。65周岁以上老人优惠卡初次申领和后续充值时,单次充值最高额度不超过100元。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到公交公司指定窗口办理充值,每次按照半价额度刷卡。

七、监管措施

1、公交公司对司乘人员应严格管理,确保本人持老人优惠卡乘车。

2、公交公司每月定期向市老龄办报告老人优惠卡办理、充值情况。

3、市老龄办可随时到公交公司调取公交公司刷卡系统,查看老人优惠卡的刷卡进度和使用情况。

4、由市交通运管部门牵头,市老龄办、市财政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一次对各路公交车老人优惠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查看刷卡记录,调阅车内视频录像,看是否存在非本人持老人优惠卡乘车现象存在,每发现1起,则相应减少拨付乘车补贴资金100元。

八、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5日—3月15日,完成申领信息的录入审核及公交优惠卡的制作。

2、2018年3月16日—3月31日,对制作完毕的优惠卡进行调试。

3、2018年4月1日起,对调试无误的公交优惠卡由优惠卡办理单位向申领人进行发放。

4、2018年4月1日起,获得公交优惠卡的60周岁老年人持此卡在市区内指定线路乘坐指定公交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九、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市老龄委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公交优惠卡的各项政策规定,引导和帮助老年在本市正确申领和使用公交优惠卡。

2、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相关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紧密合作,并建立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3、提高效率,加强服务。相关单位要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按期推进,不断强化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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