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的通告
禁种范围:根据我市区域内河道实际情况,禁种范围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河湖岸线、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禁种要求: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影响行洪的高杆作物(如:玉米、高粱等作物)。如发现种植高杆作物,将依法予以集中清除,种植者所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现正值农业备春耕生产初期,请三局一场公司、各乡镇、各级河湖长、企业河湖长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对禁种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自通告之日起,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各级河湖长、企业河湖长、水政监察大队、河道堤防养护中心将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对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的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458-2283378 0458-2883188
特此通告。
铁力市水务局
铁力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