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铁力市博物馆文物征集的公告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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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铁力丰富的历史文化,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提升铁力的知名度,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铁力的热情,发挥博物馆在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征集相关历史文物与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文物征集的范围是指在铁力区域内远古以来直至近现代能够充分体现铁力社会发展特征的所有历史文物、民俗文物和革命文物。包括石器、骨器、陶器、玉器、青铜器、木漆器、瓷器、石刻、书法绘画、工艺美术、图书资料、照片、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
(一)铁力历史文物。
1、铁力区域远古时代人类、动物、植物化石等。
2、铁力区域旧、新石器时代反映各文化体系的实物。
3、汉魏时期以及以后各朝代传世有代表性的文物标本、墓葬出土文物标本。
(二)铁力民族、民俗文物标本。
1、铁力区域平地、丘陵和山区的生产工具。
2、铁力区域的民族服装、装饰、食具等。
3、铁力区域民族生活、风俗的典型实物。
4、铁力区域民族宗教文物。
5、铁力区域民族的戏剧歌舞道具。
6、其他民族民俗工艺品及相关实物。
(三)铁力革命文物。历代铁力名人、历届领导、著名劳模、革命烈士、抗联英烈等留存的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个人、团体自愿将文物藏品的所有权无偿转移给市博物馆。市博物馆在接受捐赠时将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展出时特别说明捐赠人(捐赠人不要求说明的除外)。
  (二)暂存。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藏品,市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的,可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无偿或者有偿借展协议;借展文物藏品暂存市博物馆期间所有权不变。
  (三)收购。个人、团体可以自愿将文物藏品作价转让给市博物馆,转让价格经文物鉴定和评估确定,双方签订收购协议,按约定的价格将文物藏品所有权转移给市博物馆。
  三、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四、征集要求
  1、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具有显著的铁力地区历史文化特色以及较强的代表性。
  3、保存状况适合于展出。
  4、征集的资料和文物藏品必须是原件。
  5、图片、照片及影音等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项、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国祥 赵欣苗
联系电话:2280821
地址:铁力市正阳大街西段市博物馆(体育场南侧)。
 
  
                                         铁力市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