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局址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信息来源: 铁力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3-03-11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2
  
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局址供热系统改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内容概要:
工程内容: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供热系统原有两台供热锅炉:分别在2009年、2010年建设,锅炉规模分别为一台20t型号为SHX17.5-1.0/115/70-AI和一台25t型号为SHX14-1.0/115/70-P循环流化床锅炉,现进行改扩建,建设一台40t型号为QXX29-1.6/130/70-H循环流化床锅炉,原有两台锅炉作为备用热源。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铁力市桃山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
联系电话: 13846684918
联系人:庄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电话:045158925819
联系人:  张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图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工程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工程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工程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工程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工程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工程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本工程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本工程在现厂址继续运营?
6、如果您不同意本工程在现厂址运营,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工程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
2013311